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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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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都是用大刀守卫来测试,但张七觉的眼前有更好的参照物,那就是他那三级的变异骷髅,不知道这僵尸能扛住几下这变异骷髅的攻击。

由于之前不知道僵尸洞没了僵尸,张七对传奇轮回里能知道的怪物都做了一番详细了解,其中就包括了僵尸,据资料所说,光头僵尸虽然是僵尸里较强的存在,但是在所里的怪物里,特别是洞内怪物中属于下中流的级别,仅比最低级的骷髅要强一些,相当于一半的沃玛系怪物实力,正常情况下是能扛住变异骷髅一两下的攻击。

当张七把想法说出来的时候,白天立马给光头僵尸下达攻击变异骷髅的命令,结果让张七吃惊一幕出现了。

原来空洞眼眶的光头僵尸忽然闪着红光,那懒散耷拉着的双手像装了弹簧一样伸了出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变异骷髅发动猛攻,这速度之快简直让张七震惊,而且攻击力强的夸张,他那三级变异骷髅,就连大刀守卫都要砍上两三下才能砍死,而这光头僵尸居然四五下就把它给挠死了,甚至连张七连忙喊住手都来不及收手。

我靠!

张七再次爆了个粗口,不过这次不是失望,而是兴奋,本来以为召的是个脓包,却没想到是个宝,虽然他不清楚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属性数值,但就凭它能如此轻松快速的击杀三级骷髅,它的杀怪速度就要比张七加上骷髅都要快的多,这样算起来,他带白天升级不但不吃亏,甚至还赚了很多,反倒是加快了升级速度。

可惜的是据白天讲,她的召唤术和张七的不同,并没有所谓的熟练度进化之说,不过就凭目前的僵尸强度也是够用了。

光头僵尸这么强,其他僵尸没理由不强,于是,张七试着用之前那个恶心的爬地僵尸试了一下,结果同样令他笑的合不拢嘴,因为爬地僵尸不但不是他想的那样速度慢,反而移动速度极快,因为它的移动方式有点类似于蛇,是游过去的,不但快而且灵巧,而且它的攻击方式也非常独特,先是出奇不意的游过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的下盘(腿部),然后很“恶心”的用嘴不停撕咬,不但伤害高,而且这家伙还带着毒,这毒比张七的毒还要凶狠的多,这种方式张七非常喜欢。

不得不提的另一种僵尸,游戏里俗称电僵尸,这玩意论攻击力远超同级怪物,如果撇开脆弱的防御不谈,那绝对是上一级别的存在,张七特地让白天试了一下,果不其然,这家伙的攻击力强的离谱,而且施法速度极快,法师用雷电术的时候还需要一个短暂的仪式,但它根本没那个过程,就好像体内就存在雷电一样,见到攻击对象就像是急着把体内的能量倒完的感觉,发射的时候像是加特林,都不知道它射了几下,反正一眨眼对方就挂了。

综合考虑了三种僵尸,单纯以升级为目的的话,电僵尸是不二选择。

既然有了僵尸这个BUG,那他的方向和战略得做重新调整,沃玛怪虽然提提供的经验不少,但相比起其他高级一些的怪来说还是低了,而且以目前僵尸的战力,对付这类怪无非就是那么几下就搞定的事,无论是怪物的收益还是密度都不足以发挥僵尸的战力,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选择一个更高级的地方杀怪,根据比奇的怪物分布,很显然沃玛已经到达了顶点。

因此冲出沃玛是个必然选择。

盟重!

又称盟重土城,是所有传奇轮回里的冒险者最集中之处,也是热血之传奇的名称所指,不到盟重非好汉,没来过盟重的人就不能称为冒险者。

从比奇到盟重,需得跨越千山万水,深谷险滩,路遥千万里,若是骑马、步行,一来一回至少年余,而事实上,大多冒险者恰恰都是用这种出行方式,其中一个原因便是途中有极多实力并不强的怪物,此类怪物比起比奇城外那些自然要野生的多,也狂野的多,收获也颇丰,一边出行一边收获,倒也不失为一件美事,这一路虽远,但也热闹,有送镖的,有冒险的,也有诸多行者,久而久之,在这途中便建了大大小小不下百个部落或城镇,一路走走停停,倒颇似旅行一般。

当然,除了这种原始出行方式之外,这个魔法世界也和其他的传统魔法世界一样,有一个独特的出行方式,那就是传送,只不过这里的传送需要消耗大量经济,如非急事,便也很少用这种方式远行。

张七自然是选择第二种,但当他到达传送点时,很多人也是奇怪的看着他,因为他的装扮即不是守卫,也不似邮差,在这里很少见到路人用传送的,难道他不知道这一次的传送要花费巨资吗?而这所谓的巨资,至少相当于前世百户平民一生积蓄。

传送的感觉和极乐世界并无不同,他本想着目的地应该是盟重城内,却没想到传送阵的另一头居然是个沙漠。

举目四望,漫天黄沙,飞卷的让他后悔没带护目,还好传送阵边上插着指示牌,不然在没有指南针等辨别方向设备的情况下,他还真不知道盟重城该往那里去。

“这该死的传送阵!”张七一边诅咒着,一边不解的嘀咕,真不知这里的人怎么想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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