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花·口是心非宫三少爷
宫远徵如今17岁,未及弱冠。很小时便成了没人管的孩子,宫尚角刚正,教他不能说谎,宫远徵只能听个七七八八——宫尚角教人武功尚过犹不及,教人感情之事确实有些赶鸭子上架。
这让宫远徵并不会说谎。倒不是说说谎这件事很难,而是从那之后宫远徵养成了一种“我说的都对”的自信感,并且这种感觉会蒙蔽本人的真实意愿(给一个听上去不怎么好的事情套上另一个面具)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变为试图蒙蔽别人。
他的指尖微微发凉,小指指尖刚好贴在阿树的耳垂上,那里有串不太明显的绿玉耳坠。
宫远徵说:“我说的是耳饰。”
欲盖弥彰。阿树说:“可你刚才看的不是我么?”
宫远徵气急:“你有证据么?你怎么知道我看的是你?”
阿树说:“没有,那你能不能别摸我脸了?挺凉的。”
宫远徵将手抽回:“别坐在门框上,以后也别坐在门框上了。”
阿树却突然恢复了以前的样子:“当然,确实挺冷的。”
阿树不再理会宫远徵,回了自己屋。宫远徵坐在阿树坐的位置盯着房门好一会儿,冲空无一人的徵宫说:“明天把那件浅绿绣荷花的衣服给她送过来。”
阿树觉得宫远徵说的对:证据。
如果说今天晚上宫远徵那句很漂亮说的是自己,她也根本没有理由认为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她没有理由。如果一定要这样认为,保不准还会留下一个自作多情的印象。
反过来,宫远徵也没有理由怀认为她是无锋刺客(现在宫远徵倒是还不在乎她是不是青阳派大小姐的问题)不然他就是自作多情,或者说的更明显一点,无理取闹?无中生有?搬弄是非?
这样干脆下次宫远徵再说刺客这事的时候她可以直接拍案而起让他拿出证据,不然就是“挑起事端,目中无人,欺凌霸市”阿树为自己的聪明拍案叫绝。
至于青阳派大小姐身份的问题,她同样可以这样说“青阳派用100两黄金换自己作为花颜进入宫门”这其中,她并不主动,也没捞到好处,需要问责的,当然也不是她——不然就请拿出证据。
阿树心里史无前例的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高兴,她甚至开始期待明天。
等到所有人都等不及,宫远徵无论如何都要送自己出去的。
第二日阿树醒的尤其晚,昨天她梦见一条绿眼睛的蟒蛇缠绕在自己周围,她用力驱赶,它就越要张开血盆大口朝她扑过来,于是她躺在地上等待蟒蛇将她一口吞下,它却变成一条小小的幼崽蜷在她的身旁。
然后她在梦里整晚都不敢挪动身体,早晨醒来时胳膊竟有些麻。
徵宫的侍女很麻利的从台阶上走过来,手里端着一套崭新的绿色衣服,旁边还有一根竹子样式的发簪。
“小姐醒了,这是宫二少爷送来的衣服。”那侍女说。
阿树问:“宫二?”
侍女微微抬眉看了她一眼:“是,宫二少爷跟宫远徵少爷最亲近,是角宫的宫主宫尚角。”
阿树这才想起这个人是昨天给自己送饭的,但她想问的不是这个问题,她想问为什么宫尚角会给她送衣服。
但是她没问:“哦,那替我谢谢宫二少爷。”
梳妆打扮好一切后,阿树站在徵宫大殿前。昨天之前她看,只觉得这里有如泰山压顶的沉重,现在看,只是几间没人住的房子而已。
她让刚才送衣服的侍女给她拿了个毽子,又喊了几个人跟她一块踢毽子。
宫远徵人在角宫(其实他昨天半夜又偷跑去角宫的)早饭跟宫尚角上官浅一起吃的。
上官浅人漂亮,还会说话,关键是不管怎样都不生气。宫远徵觉得她假,不信任她。但不是像阿树那种的不信任,阿树对他来说是漏斗百出的,是怎么看都觉得不该是表面这样的。
宫远徵对阿树有一种习惯上的探索欲。这是他自己都没发现的。
可怜的宫三少爷,只能发现自己最近想起她的次数过于频繁了。他还把这种反常的情况巧妙的用自己惯常的思维方式来解释了:他现在在探究她的身份。但是不能做的太明显——所以他会送她新衣服新首饰;但不能让她得意忘形——所以他让人说那是哥哥送的。
这样,他在这件事上就不算说谎,而是权宜之计。
宫尚角简直是弟弟肚子里的蛔虫,他说:“远徵弟弟宫里不是还有一位么?不如一起来吧。”
宫远徵下意识反驳:“她自己在哪儿都吃的饱。”
宫尚角不着痕迹的笑:“是么?那我们不妨看看,她是怎么吃的。”
宫远徵回:“好。”
这也是权宜之计。宫远徵这样想着,起身往徵宫走。
宫门的午饭时间几乎一致,阿树断断续续的跟人踢了一会毽子后就坐在殿前的石阶上等,她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