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你的眼睛
第三章不看你的眼睛
光明街的垃圾还没有散发异味之前,李天风就来了。
应该说清晨的薄雾对每一处都是友好的,因此元宇伸拉腰肢,大自然苏醒的气息便渗透了肌肤的孔隙,为之清爽。自高中以来,他约元宇一同晨练的记录屈指可数。这次为何?其实也并不惊奇,会不会就是对一段肢体磨难史的总结?
出了光明街最敞亮的路口,江洋和吴烟等在有绿茵的雾霭中。看来元宇错了,一定是江洋的主意。她大约需要一个欢乐的理由来见自己,毕竟上一次有点悲戚,还是被动的。他们都穿着运动装,带着球拍。元宇没有,这次欢乐的邀约立刻显得不伦不类。其实元宇无意煞风景,大姑曾心血来潮的送过自己一套银灰色的运动服,还是达思的名牌。元宇感激涕零了好几年,如今太小了,实在穿不出来。大家意识到了这一点。江洋马上说:“我们就随便走走吧!呼吸新鲜自由的空气,你觉得怎么样?元宇。”
可以看出吴烟不以为然。她实在弄不明白江洋为什么费这么大劲去讨好元宇。说:“大家还需要客套吗?先去场馆打一会儿羽毛球,再吃个早点。早上的时间很短暂。”
吃早点远比没运动装更触及元宇的逆鳞。没运动装是各自的事情,不违背什么,没钱付却跟着蹭吃早点,就是集体存在形式的问题了。仅此一点,就让元宇憧憬重读一年追赶江洋的美丽步伐出现了巨大的瑕疵。仅是生活的零零碎碎,偏偏逃不过的零零碎碎。难怪父亲常常说:“不要把事情想那么简单-----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邻居两岁半的瘦弱小男孩,总是对照顾他的家人说:“你有什么了不起!”多么的可爱。
元宇不停的奔跑,跑步可以甩弃腐朽的气血。两位女生很快跟不上了,李天风要照顾她们的感受,故意落在后面。很快不见了他们的身影,元宇绕了一圈,又跑回他们面前。吴烟说:“还是去打羽毛球吧,这样容易把我丢了。”
江洋说:“我想跑步----元宇,你能不能迁就着我跑?”
李天风说:“现在还早,羽毛球馆还没开门,我们先溜达溜达。”
吴烟说:“那就先吃早点,然后去打羽毛球。”原来他们所说的打羽毛球并不是随便找个空地肆意的抽打,而是场馆里带球网的正式的那种。那么吃早点想必也不是元宇以为的在地摊上一屉包子两个茶叶蛋解决的事。
江洋毫不犹豫的说:“可以!你和天风去吧,我要跟元宇跑步。”
这是江洋第一次因袒护元宇跟吴烟翻脸。吴烟脸色立刻挂不住。说:“好啊!我说就多余叫我---李天风,你走不走?”说完转身就走。李天风跟元宇小声嘀咕一句“做好力所能及的事”。然后跟着走了。
绝代双骄发怒竟如此大的威慑力,元宇不知所措,支支吾吾说:“弄成这样---挺不好的----”
江洋怒气未消,说:“有什么不好?她明知你没有运动装,还要去场馆打球---跟我耍小脾气,使你难堪。”
元宇说:“不算什么吧!我看你们打就行---她可能没想那么多--”虽然觉得江洋发火有诸多欠妥当之处,但是自己如此开解也很虚假。
“这里有谁是傻子吗?”她说:“一路上就跟我别别扭扭,我什么心思她又不是不知道。能忍让的我都忍让,唯独关于你的事,我对谁都不会妥协。”元宇无地自容,刚才的一番小心思在她此刻的样子前显得那么的猥琐。自己从不应该低估她才对。
一天雨后的傍晚,元宇馋欲难忍,拉下脸去路口摊子买五元钱的肉。其实兜里存了八元了,为预防对方多称,先强调只要五元钱的。结果摊主到底称了七块八,抹零给七块五。还好没超出预期,这东西一刀下去不好预计,所以几天来元宇一直犹豫。
回家用钳子掐了两截铁丝,捋直了。把肉切成块穿上,放炉子上烤。翻出老爸的半瓶子白酒,搬个凳子坐在炉子前。炉火通红,肉滋滋作响,心满意足。撒上面盐,七八分熟拿起来就吃。外焦里嫩,配上一口白酒,无比的香美。一天的百无聊赖不会因一顿美餐如何,知道晚上还是百无聊赖。但是百无聊懒久了会疲惫,厌倦,绝望,一顿偷来一般的美餐缓解了许多。
大姑家的二哥不知何时进来了。还好是他,不然元宇会觉得这顿美餐吃得很猥琐,像是在江洋面前的小心思一样。他把最后一串抢去吃了。说:“挺会享受啊?还挺香---走,哥带你去吃夜市。”
元宇很心疼,也讨厌他打扰了这会儿美妙的时光。怼道:“不去---跟你去都是坑蒙拐骗,吃着也不香。”
“不去拉倒,我操,你以为坑蒙拐骗不伤脑筋啊?---还有没有了?馋虫给勾起来了。”他舞乍手里的铁丝。
“没了---是不是又找谁没找着?顺便跑这来了。”元宇悄悄把酒藏了起来。
“这嗑唠的,咋这么噎人呢?我不能来看我舅啊?”他把脚蹬在灶台上,冲雪白的鞋上不断地看。“我来找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