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明知道我是女的,怎么和一群人一起洗?”
他歪了歪头,佯装恍然大悟,手指放在下巴上思索,“也对,那怎么办呢?要不,你来我的单独汤泉,我们俩一起泡?”
泡他个大头鬼,这人真是讨打。
柯桀看我阴着脸恨不得拿刀砍他的模样,勾起唇角低声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瓶,漫不经心地丢给我,“给,拿去。”
我接住看了看,奇怪的问他,“这是什么?”
他坐在我的床榻上,直着长腿摇晃,“是我们部落里的灵药,可以让伤口快速愈合,且不留疤痕。”
伤口?
我盯着他,“我又没受伤,你给我这个干嘛?”
柯桀摇摇头走到我身边,突然双手摁在我的肩膀上,在我还没来及反抗之时,便推着我走到了铜镜面前,他站在我身后,抬手指了指我的额头。
我这才发现,额头不知什么时候被擦破了,留了几道伤痕。只是伤疤太浅,我也不爱照镜子,竟然没发现。
他知道我是女子,所以特意送来这不留疤痕的伤药?这人有这么好心?该不会里面装的是辣椒水吧?
我肩膀动了动,挣开他的手,低头仔细查看额头的伤,不算大,但细长一条。柯桀站在我身后,高大挺拔的身子距离我很近,也盯着铜镜里的我,沉沉的看着,眼底似乎有些波澜。
“也没多大的伤口,我看不用上药了吧?”我回头,没想到他还近距离站在我身后,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朝后一躲,刚好撞到了放铜镜的桌子。铜镜一歪,被我撞的从架子上跌落。柯桀手疾眼快,立刻探身,伸手扶住铜镜。可这个举动,刚好将我禁锢在桌子和他的身躯中央。
我仰着头瞪大眼睛瞧他,他则将铜镜反扣在桌上,修长的手摁在铜镜上再没有移开,就这样囚着我。
屋里气氛渐渐旖旎起来,我躲开视线,抬手抵住他,声音带着抵触,“你靠这么近,要干嘛?”
柯桀被我的话弄得闷声一笑,眉眼出奇的好看,“我能干嘛?难不成还能咬你一口?”
我看他又回到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这才松了口气,将药瓶举到他面前,还给他,“我皮糙肉厚,用不上你这些灵药。而且我这伤口浅,过几天就没事了,你拿回去吧。”
柯桀听了我这话,不开心的皱眉,舔了舔上牙堂,“你别不识好歹,女子容颜可不能轻易留疤。”说完,抬手将我受伤处的碎发拨开,一边仔细查看一边语气轻浮,“何况哪皮糙了,这不是细皮嫩肉的吗?”
我反感地一把挥开他的手,白了一眼他浪荡的模样。这人生的这样好,怎么总是一副风流成性的样子,惹的人讨厌。他眼眸一颤,视线认真了几分,抓住我的手垂眸翻看,“你手上这疤痕怎么弄的?”
他问的是我手心处曾经握刀时砍的疤痕,那疤痕与救刘欣时烫伤融为一体,很是明显。
我挣了挣,没扯开,嘴里刚吐出一个,“不”字,就被他脆生生打断,“不用我管是吧?就知道你要说这句,能不能换点新鲜的?”
哪有那么多新鲜话。
我推开他,他也没生气,视线突然落在我的书桌上,带着几分诧异绕过我走到桌子的另一侧,就在我刚松了口气的时候,他又开口问我,
“这笔怎么在你这儿?”
柯桀手里拿的正是王莽送我的那只进贡来的毛笔。刚刚我准备换衣服的时候将它从衣襟里拿出放在了桌上,这才被他瞧见。这笔一看就是好东西,我皱眉怕他又要抢走,立刻伸手去夺,“你强盗吗?抢了我玉佩还要抢我的笔?”
柯桀无奈的笑了,举起手让我别急,缓缓道,“这是我做的笔。”
当我是傻子吗?
“胡说八道。”
柯桀看我不信,竟然耐心和我解释起来,“这笔上面的毛是狼毛,是我十七岁那年成人礼时和兄长一同去雪山制服的狼王的尾巴。”
我轻笑,“你说我就信?”
柯桀很少有这幅少年的稚气,拿着这只笔眸子里似乎带着几分涟漪和欢喜,“骗你做什么,不信你去问公主。而且……”
他神秘一笑,将笔后面堵眼位置用手捏开,在我吃惊的目光中取出一枚银色的指环捏在手里,朝我扬了扬。
这笔竟然内藏玄机,我用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里面竟然藏着一枚指环。
柯桀看我一副呆愣模样,看出我信了他的话,得意的对我说,“这指环是我十七岁那年生辰放进去的,想着万一以后若是此笔落在某个美人手里,便是上天赐予我的缘分,我便可由此物和她相认。”
我不禁猜测柯桀的身份,他只是一个使臣,如何能用雪山狼王的毛做一支笔,而且,他与丽娜如说话从未有过尊敬,公主却也从不生气。番邦以女子为尊,等级制度更是深严,绝不可能任凭一个臣子如此嚣张。
“那你可要失算了,这笔现在是我的。指环你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