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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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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还是周景燊的小考评比好些,周昀嘉开始对自己的智力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学了那么多年还不如她那个只知道舞枪弄棒的二皇兄,而自己原来那些出宫的想法也彻底断了。

眼神幽怨地看了周景燊一眼,此时的她像极了一只斗败的小公鸡。

“你若是真那么想出宫,我寻个时候直接带你出去便是。”周景燊手中绕着笔杆,状似漫不经心说道,实在是带她出宫对他来说是小事一桩。

他虽与周昀嘉打打闹闹惯了,可身为兄长哪有不疼惜妹妹的。

也就是这句话,令周昀嘉焉了吧唧的状态顿时又活了起来,连带着嘴巴也开始甜滋滋的:“多谢二皇兄!”

随后开始盘算起来时日,嘴里嘟囔道:“何时出去呢?得选个空闲的时候才好,不能是二十八……”

提到这个日子,周昀嘉立刻捂嘴噤声,就连周景燊手中的笔都陡然滑落,眼神重新回落到沈元慈身上。

却见她还在仔细端详着手里的小考卷子,眼神平淡如常,瞧不见任何情绪,一门心思都放在那几个字上,对周昀嘉说的那个日子置若罔闻。

那是陶蔺与清惠长公主成亲的日子。

只有沈元慈自己知晓,在波澜不惊的面容下,她的心早已在听到那个日子的时候跌入了谷底。

四月二十八是个好日子,红锦毯从宫里铺了一路望不到边际,直到陶府才是尽头。

红绸带系满了车马与轿厢,随行宫人不绝如缕,所到之处花瓣漫天,鸣乐阵阵响彻街头巷尾,十里红妆当是如此。

满城的百姓皆在两旁观看,比肩接踵,公主嫁郎君,这样天大的喜事哪能错过,人人都盼着能沾上福气。

一路屋檐下都妆点上红灯笼与红绸花,华丽的颜色压着整座长安城,压得路旁的姹紫嫣红都顿失了颜色,也压得沈元慈心情郁闷。

如今外头万人空巷,倒显得屋内冷冷清清,即便有不断的敲锣打鼓声传来,却也只是显得这寥寥几人愈发孤寂。

父亲是太史令,身为同僚是不得不去贺喜赴宴的,而沈元慈并没有去,这热闹本就与她无关,看了也只是徒增伤感,干脆留在府中读书。

以至于这样大好的日子里,太史令府门紧闭,只有织秋和阿渝还伴在她身边,但两人面面相觑不敢开口。

这一页也不知看了多久,从锣鼓喧天看到声音渐熄,依旧没有打扰到沈元慈看书上的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当真是应景。

虽说心中早已无数次劝慰自己放下,可到了大婚这一日,沈元慈终究觉得自己还是个凡人,她非铁石心肠,即使不神思哀伤,但还是心中困惑,太史令府关得何止是门,还有她紧闭的心。

倏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由远及近,随后闺房门被扣起,有下人传话,门外有贵客来访。

贵客?如今长安城中但凡有名有姓的贵客都在陶府恭贺新婚,又怎会有人来门庭冷落的太史令府呢?真是稀奇。

直到沈元慈开门出府,见到的是一个身着玄青色深衣、骑在黑色骏马上的男子,两种暗沉的颜色浮现在沈元慈的眼帘,立刻吸引了她的目光。

这不是周景燊?

此时他的手中拉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本就高大的身形愈发显得颀长瘦削,鲜衣怒马当是这般,宛如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他今日是盛装出现,束发戴冠一丝不苟,难得有几分沉稳的样子,此时已近午后,光线描摹在他的脸上透露出深邃俊美的五官,是一种张扬的气宇轩昂之感。

剑眉下的眸深如海,鼻梁高耸挺直,而唇角正勾着,笑容爽朗看着她。

他身为皇室子弟,今日应该去赴喜宴的,怎会突然来此,难不成又是因为书的事?沈元慈心中尽是疑惑,走上前去抬头询问:“王爷为何突然来访?可是来找父亲的?”

可周景燊却又轻笑了一声,他没有下马,而是骑在马上对沈元慈说道:“我早就在陶府赴宴时见过你父亲了。”

沈元慈并没有多想,只是继续顺着他的话问下去:“那为何会来……”

“自然是来找你,我在席间并没有看到你,料想你必定在家中,我便来了。”周景燊将她还未出口的疑问打断,迫不及待阐明来意,幸好她果真在家中,他没来错地方。

所以他是因为没有在宴席上看到自己,特地过来的吗?难怪沈元慈见他衣袍隆重却骑着马并不搭配,应当是临时起意,可好好的宴席说离开就离开了,来找自己做什么?难不成又是在想那些追求人的把戏。

沈元慈心中正闷得慌,唯恐与他说话又会徒增烦恼,没空搭理他,直接说明断了他今日的念头:“我今日只想在家中看书,王爷请回吧。”

就知道她会如此回答,沈元慈拒绝人的理由也只有这一种,对他连编个新的理由都懒得,还好周景燊早就习惯,只是这一回,他终于肯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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