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案?!(五)
“李大哥可还记得我们在小土房见到的现场?”
李时点头:“自是记得,这事关连环女子谋杀案这等重案,就算不是这种重案按我多年的捕头经验也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谭星喊来青路村的村民将汤碗撤下,换了三杯茶水在桌上。接着她用没还的筷子沾了沾自己的茶水,在桌子上勾画起了土房案发现场的俯视图。
“小土房大致就是个简单的长方形,一侧长为土炕和窗,一侧长左半截为门,右半截为血迹斑斑的土墙。夏大人发现的废弃农具堆放在土炕的一角,也就是这里。”谭星指了指离门最远的那条宽。
李时点头。夏云欢看着谭星,眼底夹杂着一丝欣赏,但此处只有三人,一个人认真听讲,一个人认真解释,皆未看见夏云欢的神色。
“小土房的现场说符合京城连环女子谋杀案的细节确实没错,但是也有古怪的地方。”
李时揪了揪胡须不确定地问道:“是案发的时间不对劲?这次确实不符合凶手的作案时间,距离昨日轰动京城的钱小姐案来说根本没有时间间隔。”
谭星点头:“时间确实是一点,但是时间可不是案发现场的疑点。其实夏大人也发现了案发现场的古怪之处,我在此就尽力分析,若有疏漏的地方还望夏大人指正。”
谭星见夏云欢嗯了一声当作同意接着说:“血泊形成的地方血太多了!”
“血太多了?”李时不由自主地提高音量发出质疑。
“是的,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幼女来说现场的出血量竟能形成血泊委实太多了。”说到这里,谭星胸口有些闷闷的,不得不停顿下来。
根据她以前写悬疑文查找的资料来说,人体的血量约占体重的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而十岁的石朵的体重用现代儿童偏瘦的标准来估测大约在二十八公斤左右,也就是说石朵全身的血液不过3920毫升左右,这还是在高估体重的情况下,谭星认为古代女童的石朵应该会比这个体重更轻。
而青路村此案的现场血迹比之她在钱小姐包厢案与李氏画舫密室案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根据我看过的关于之前几起连环女子谋杀案的卷宗信息来说,受害女子现场虽然十分血腥,但是血迹基本形成于凶手的砍杀,而非分尸。”谭星停顿了下,看向夏云欢,但他坐姿松弛与之前相比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谭星有点担心夏云欢质疑她的分析,因为实际上这些信息并非卷宗记录而是她亲临现场查看的。
“你,你是说?”李时顿时为自己的那个猜测呼吸不畅起来。
谭星沉重地点了点头道:“最开始让我怀疑的不是血迹,而是我在血迹里发现有苍蝇停留的碎屑。满屋乱飞的苍蝇让我注意到了一些凶手未来得及处理的痕迹。
“其次是墙上的死字,这个死字不该在血迹的同一侧墙上,而是受害者对面才是。”
钱小姐也好,李氏也好,凶手皆是在其死前面对的地方刻下带血的死字。按照她之前对来自现代的杀人犯的行为逻辑推断,他想要的不是单纯的杀人,而是在盛朝与现代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
他需要的是标志性的,无可替代的符号。他作案手法缜密,有很强的目标性,即使被刑部换了夜巡御林军的路线和时间,也依旧按自己的规划杀了李氏。
这样目的性强的残忍凶手绝不会犯下死字与前几起刻错方向的浅显错误,更不会与前几起不同,改为现场处理尸体。
当然青路村案光是时间、地点就不符合其连环女子谋杀案的特征了。
谭星用筷子沾着茶水在木桌上边写边道:“因此这是一起模仿案,凶手并不是我们一直在追查的连环案犯人,而是想要掩藏自己犯罪的另一个犯人。”
随着话落,谭星握紧筷子落下最后一笔。
木桌上赫然写着:藏木于林,藏人于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