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誓
烈焰军三万将士,誓死效忠太宇皇朝二皇子上官离云,伽古道一战,二皇子惨败,烈焰军全军覆没,三万将士死无全尸。
将军步坔挥刀泣血,“众将士听令,今日身死,阴魂续忠,魂飞魄散方可尽”。
三万英魂,卷沙狂啸:阴魂续忠,魂飞魄散方可尽。
此情悲壮,二皇子一怒,火泻千里,奈何大势已去,将军不敌,万箭穿心而死,弥留之际仍旧杵刀而立,抚心轻语,“以吾心头之血为誓,凡我步家血脉,世代皆愿献身祭魄,以待殿下魂归,浴火重生。苍天为证。”
乌云散尽,晴空万里,将军仰天,满目湛蓝,血染沙场。
血誓即成。
沙场喧闹,没人听清将军说的话,离得最近的也只听见‘步家血脉’,这些人视二皇子一方为妖邪,心中惶恐,妖人此番怕是已经种下什么邪术,不得不防。
此种邪术既然需要步家后人才能成,那就杀尽天下步姓之人。
步家满门抄斩,血流成河,连那将军发妻肚子里的也没放过。乱刀下去,高高隆起的腹部削平了、坎碎了。这还没有结束,上官离云手腕了得,留了什么后手也不一定,所谓斩草除根,这天下,半个幸存的余孽都不能有。
光是屠杀哪里够,那二皇子上官离云一党既为妖邪,便该用非常之法,数种血咒齐下,总有一些管用。
多年之后,当初杀尽天下步姓之人的皇令已经扩散到肆意屠杀六趾之人。
大将军姜占南有一心上人,是他年少还是个小将军时,沙场凯旋半路上捡回来的小乞丐。
拎回家一搓洗,原来是个假小子,估计是营养没跟上,瘦不拉几的,个子又小,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枯黄稀疏,跟个鼻涕小孩没什么两样。
这小将军杀过人,可没带过孩子,怎么养呢?
府上有个教书先生天天来烦他,可这先生是他自个儿找来的,打仗光靠脑子可不行,还得有文化懂兵法,理智上,小将军觉得应该学习,实际上,他真的很烦那些书本。
小将军一看见那先生,大腿一拍,把孩子丢给那先生就又跑去征战沙场了。
等他再一次凯旋归来,假小子竟已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儿家,手捧诗书坐在那春日凉亭里,娴美如画,小将军硬是连旁边那烦人的教书先生都看顺眼了。
可这小将军心底到底还是有些别扭的,想当初不知道小乞丐是女儿家时,他还当着人家的面撒过尿,后来知道了又当人家是个小破孩没放在心上,如今一看,这姑娘当时的年龄可不是个小破孩。
这该如何是好?
为了刷新自己在姑娘心中糙汉莽夫的形象,小将军变得爱学习了,由于转变太快太大,惊得教书先生热泪凝眶,连连惊叹这些年的努力到底是没有白费啊。
几年之后,学有所成的小将军变成了大将军,有颜有权有学识,多少人家想把女儿嫁给他,都被他一一挡了回去,但有一个人的女儿他挡不了——庄亲王的女儿。
庄亲王是圣上的弟弟,年纪轻轻就死了,就留下了这么一个孤女,从小养在太后跟前,宠得跟公主没什么两样,但她又不是正儿八经皇上的女儿,指给大将军既圆了郡主的痴慕,又没什么顾忌,还能拉拢大将军,何乐而不为?
皇上下旨赐婚,大将军别无选择。
后来的庄朝开国皇帝,也就是大将军姜占南的嫡长子姜提出生以后,入府一年多的郡主自然发现了大将军对那小乞丐的心思。
郡主养在太后跟前,许多事通透得很,大将军身旁不可能只有她一个人,今天不是这个姑娘,明天也会是那个姑娘,何不卖个顺水人情?
小乞丐二十二岁那年,大将军纳了小乞丐。
大概是从小流浪在外营养不良,亏了身子,小乞丐自二十二岁跟了大将军,精心调养了八年才怀上孩子。
郡主再通透,也不会容许任何人独霸她的丈夫,以前小乞丐无所出,顶多得些恩宠,威胁不到她,但现在小乞丐怀上孩子了,那就不一样了,就凭大将军对小乞丐那稀罕劲儿,将来这将军府的女主人会不会易主都很难说。
可没想到,还没等到郡主上手段,那小乞丐突然就失了宠,连着她那刚出生的孩子一起,被大将军丢在了犄角旮旯里,从此不闻不问。
这之后,大将军像是突然开了窍,陆续又纳了几名小妾,一时宠着这个,一时又喜欢那个,腻了就丢开,有长久的,也有顷刻间失宠的,只有对郡主,大将军一直都是敬待如宾的。
男人的宠爱算得了什么?今天有或许明天就没了,不如身份地位来得有用。
郡主再不管大将军宠谁爱谁了,反正都会过去的,没人妨碍得了她,不闻不问,倒显得自己大气。
小乞丐因何失宠?
据说是因为她生孩子时伤了身体,从此以后不能伺候丈夫,又有说是因为孩子生下来体弱多病,多半养不活,一个是无权无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