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11)
这个孩子,将是我一生的珍宝。
当我的手抚上已经略见形状的小腹时,我不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是怎么样的满足,但我遥望到他的背影时,我嘴角的笑容应该是带着稍许的幸福。
我,万俟兰樱,世人早已经忘记了我的真实名字,直将我当成云中仙子,只有他们视我如珠如玉,可是我偏不甚喜欢。
是的,我并不如外界传说的那么幸福,因为总有一角已经空缺,总再不回来。
我的父亲,万俟佐澜,世人眼中恩威并重,雷厉风行,却又荒淫无度的君主,待我和弟弟却是极好极好的。
许多人眼睛里看到的是他光鲜亮丽的一面,是他威风八面,震慑一域的那一面,却看不到他为情所伤的那一面。
母亲,是父亲心中永远的痛,所以他对于璃璎亦是不同。
璃璎,我唯一的弟弟,心地柔软,对小动物尤其温柔,连带他的动作都会变得温柔起来,在我和阿遥的怀里笑得清甜。
我是一域之主的掌上明珠,我集万千宠爱一身,可是,我的大婚却是那么冷清。
是的,场面宏大,鼓乐喧天,整个喜宴开足了万桌,创下海因斯坦建国以来的传奇,但是这些都不是我要的。
所有的小女子,都无比的期盼的那一天,娇羞无限,由自己的母亲亲手为自己绾发,选衣,穿上最华美的衣裳,戴上最突显自己的珠饰缠头,足踏七宝莲靴,娉娉婷婷的由自己的父亲牵着手,一步一步,款款而行,然后与将要白首至老的男子相对而立,浅笑盈盈,绽开一树的芝兰,再由那只紧牵的手递上前去,落在另一只同样有力的手心,礼成。
我的婚礼,父亲没有来,连璃璎都不曾回来!弃我而去!
我最爱的弟弟弃我不顾!
温柔善良的弟弟独个藏起来抚慰他自己的伤口,却将我晾在光天化日之下!
阿遥!
阿遥!
重重珠帘垂幕,珠光宝气,晶莹如同泪珠儿。
阿遥!阿遥!
你的手在哪里?
你的笑容在哪里?
你许下的允诺在哪里?
我才是天上仙,云中的蔷薇,可有什么吸引了你的视线,叫你一去不肯回头?
有什么比我更吸引你么?
是了,是死亡。
是黑洞洞的死亡。
他们告诉我说,你死了,死在暴发的火山喷涌之下,你什么都没给我留下!
不仅是你去的匆忙,就连径家也消失的极快,一夕崩溃。
你的笑容还映在我的眼底,你说你只是去去就回,去去就回……
你笑着为我簪上一枝着粉的蔷薇,挽上我漆黑的发,然后许下了诺言……
可是你不肯回来!
你把自己留在了那座火山之中。
回来的不过是璃璎飘移的幽魂一缕,还有阿权那说不出味道的苦涩。
大家都在逃避。
好吧,我也逃避。
身为海因斯坦一域之主的长女,身为海因斯坦的主事大小姐,我坦然接受,也只能接受。
我的人生本来正风调雨顺,幸福的无以复加,却突然一阵疾雨而至,花,谢了。
索格自我放逐着,不知道身在何方。
是的,他自做自的改了名字,叫做索格,取的是曾祖父的号,他舍弃了自己的本名,那个父亲和母亲本来寄予了诸多美好愿望的名字:璃璎。
他的眼睛看到了丑恶,让他紧闭住自己的口不肯说与任何人听,然后就这么一走了之,丢给我一个天下。
我还只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阿遥和阿权待我的好,他们都很好很好的,可惜,只得一个万俟兰樱,许给一个了,便不可能有第二人。
阿遥的姑姑,为了个滨族的奴隶,舍弃了径家的显赫声名,我是有耳闻的,彼时还嘲笑过她,可是阿遥却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负,若然能够做到,就算看在别人的眼中再如何,这一生也都是美满幸福的。”
如今,我懂得了。
阿权最后一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眼里的光是冷森森的。
纵然他已经得到了本就应该属于他的一切,名位也好,女人也罢,却笑容到不了他的眼底。
我知道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这个大哥。
我,欧权河,现在欧家的一族之长。
这个位置本来已经是我的幼弟的掌之中物,可惜,他现在已经是一域之主,应该不再希罕这个家主之位。
我“帮”他除去了劲敌,北侯径家的当主,他最好的朋友――径北遥。
其实,我真没想要那么痛快的杀了那个一脸优雅笑意的青年的。
那不过是个意外。
如果他不是手快的去拉璃璎上来,那火舌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