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路回到梅园,江缨对贺重锦始终是不理不睬的。
她为了替贺重锦鸣不平,与贺夫人唇枪舌战,好些没成了街上的泼妇,贺重锦倒好,竟是连抗拒都没有,直接答应了贺尚书的无理请求。
上一世,皇帝开设世家公子比试时,贺府没有贺重锦参加,贺尚书在朝中依旧地位如初,而贺秋儿最后也得偿所愿,嫁给了高烨。
贺重锦不顾自己答应这样的要求,还妄想在贺府里翻身,无疑是白日做梦。
江缨心中生着闷气,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一言不发,这时一双手将毛裘轻轻盖在她的身上,不是别人,正是贺重锦。
“缨缨,你至多还能在这里待上半个时辰。”他笑,“天凉,切勿染了风寒。”
说曹操,曹操便到了。
“贺公子。”江缨不冷不热地道,“我且问你一句,我们是不是拜过堂、洞过房的夫妻?”
贺重锦答:“是。”
“那么你我从此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江缨坐了起来,郑重对贺重锦道,“贺公子知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得寸进尺’?今日你应了他们,去宫中参加比试,以后,他们就更加不会把你和我放在眼里,你知道,我们在贺府本就步步为艰,我不想因此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对方笑了笑,却道:“缨缨,这些我都知道。”
“知道便好,后日比试,贺公子便老老实实地在家中吧。”
不准贺重锦去,不止是不想称了贺夫人他们的意,更是因为贺重锦体弱多病,别说射箭、比武,只怕他在马背上颠了一会儿就脸色发白。
他久久不回答,沉默片刻后,只是沉色说着:“缨缨,我只去这一次,这次我必定要拿到魁首。”
见贺重锦执意要去,江缨也不再坚持,抱着毛裘就往屋里走:“......那就祝贺公子在宫中一举夺魁了。”
白芍回头看了一眼站在原地的贺重锦,关上门后担忧地说:“小姐,你真要让姑爷去啊?姑爷好不容易才把身子养好些,要是又发病了,小姐不就成寡妇了?”
寡妇......她上辈子都做了十年了,再做一次也无妨。
江缨盯着窗外,骤然抬高了语调故意说给贺重锦听:“那是他自找的,与我无关。”
院内立着的俊美男子轻轻叹了一口气,不由得笑了笑,他没怒也没恼。
毕竟,他再了解她不过了,知道江缨越是担心他,嘴上越是刻薄。
在外停留片刻,贺重锦回了屋,而后屋中的灯火便也跟着熄了。
真好。
做她的夫君,真好。
*
到了后日,贺重锦的想法依旧没有变,就这样带着江缨进了宫。
宫门外,汴阳城各个世家的马车依次进宫,街头两侧不少百姓对这些豪华精致的马车,有的马车上有家徽,有的没有,更有世家公子衣着光鲜地骑着马走在了街上,吸引花痴女子们的一众目光。
猎场安置看客的雅座上,贺夫人坐在正中间,左边是窦三娘、贺秋儿、贺怜儿,右边则是江缨与贺重锦。
江缨今日穿了一件淡雅柔和的海棠紫袄裙,她五官生得秀气,只画了浅浅的淡妆便已是极佳,樱桃红的嘴唇衬得女子甚是娇俏可人。
尽管猎场的不少女子被贺重锦俊美的长相一眼吸引了过去,可贺重锦却没有看她们一眼,除了观察猎场上的比试,眼里就只有这个他明媒正娶娶回家的江家姑娘。
那边,有位千金小姐认出了江缨,随即与身边人小声议论着。
“你看,那不是江缨吗?”
“果真是她,瞧着怎么清瘦了不少,人也没以前精神了。”
“家产被人算计了,一家老小又都被赶出府,流落街头,还能有精神吗?她算是命好,攀上了贺府那个病秧子贺重锦,要不然这猎场哪还有她来的份儿啊。”
......
距离不远,这些议论之声尽数落在了江缨的耳朵里。
她转眸看向了坐在那边不远处的钱小云,和被美娇娘伺候吃葡萄的钱三盛,眼眸充斥着些许恨意。
而钱三盛恰巧也对上了江缨的目光,得意一笑,对女子投来的恨意全然没放在眼里。
于钱三盛而言,江缨嫁给了一个一无是处的病秧子,在贺府自都难保,又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很快,皇帝和皇后便落了正座,与之相伴的还有另一个形神俊朗却两鬓斑白的中年男子。
江缨记得他,那就是当今在朝中最具权柄的舞阳候,萧涣的父亲。
“朕记得景棠当年的射箭之术也是精妙绝伦啊!好久没见到了。”
舞阳候不苟言笑:“既然是陛下的意思,臣便献丑了。”
“欸,哪里是献丑?你的射术朕那是再信任不过了!来人,将朕的那把破军弓拿来给舞阳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