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这个时代在唐萧萧看来,最大的好处便是这青山绿水了。
寻常她都是在黄阳县城之中,只能偶尔抬头,享受一下湛蓝的天空。
所以每次她都十分珍惜能够出门的机会。
其实这个季节没有什么可以观赏的景色,路边的树叶早就全部凋落,田地之中只见辛劳的农人来来回回。
可唐萧萧还是觉得城外的空气格外清新,城外的景色格外美丽。
她享受的坐在晃荡的牛车上,孙大勇在前头跟赶车的师傅聊家常。
孙大勇的“娘家”孙庄,坐落在黄阳县以南大概二十里地的位置。
由于距离黄阳县很远,所以孙庄的人其实很少去黄阳县,一般情况下他们有什么想要购买的东西,都会在来往于各个乡镇之中的货郎手中购买。
要是货郎手中没有,他们会去附近的集镇之中。
所以,孙庄的很多户人家,一年可能都不进城一趟。
孙有马家是个意外,原因是他们有个儿子入赘到了县城。
对许多人家来说,入赘都是一个不太好的说法,世人都爱多子多福,自家男丁那是越多越好,谁家要是把自家男丁让到了别人家,那可真是笑话了。
可孙有马没办法。
孙有马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暂且不说,之说儿子,老大是他的长子,生性憨厚老实,老二运气好,能拜师到县城厨子,谁能不说一声运气好呢?
但孙有马最疼爱的,还是他的三儿子,叫做孙大良。
早些年,孙有马能干,他们家条件在整个孙庄不说数一数二,那也是能排得上号的。
孙大勇能拜师,也就是因为他们家条件不错,他花了钱。
孙大良是老小,他出生的时候,大哥已经定亲,二哥已经进城拜师。
他身体不好,但是却很聪明,被孙有马送到了隔壁村的老童生家里面学识字儿。
原本孙有马没啥太大想法,只是想给小儿子找个出路,身体不好,下地就不如人家。
学了识字,到时候再让老二提点一下,能够进城给人当个账房,多好啊。
可谁料,孙大良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他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最多的东西,那些跟着老童生学了两三年的人,都不如他学的多学得快。
这就让孙有马心中升起了一些奢望,他咬咬牙,愣是让孙大良跟着老童生学了两三年。
直到老秀才说孙大良学的差不多了,可以尝试去考考了。
可考试,要花钱。
唐萧萧知道,在这个时代,读书是有钱人才配玩的游戏,就像是他们家,绝对算得上小康之家,也供不起一个真正的读书人。
可孙有马不清楚这个道理,他空有野心,没有长远的目光。
他想要让三儿子试试,正好当时唐有福与人退亲,唐爷爷想了个法子,给了孙家一些钱,孙家就将孙大勇入赘到了唐家。
孙有马曾经也是疼爱孙大勇这个儿子的,要不然也不能花钱送儿子去学艺,但是这个儿子毕竟将近十年没在眼前。
于是,交易达成。
孙大勇入赘,孙大良考试。
但很可惜,孙大良第一次没考中,第二次也没考中,一直到三岁那年,孙大良才考中个童生。
花光了的积累,甚至后面孙有马还找自己的亲家,也就是唐家借了一些钱。
这让孙有马觉得分外没有面子。
考中童生之后,孙大良若是想要继续考试下去,就要来县城上学,那个老童生已经没有办法再教授他了。
但是孙家哪里有钱呢?孙有马总算是清醒了。
不过他这么多年的坚持也不算一点作用都没有,前几年,隔壁村子的老童生去世,孙大良便继承了他的工作。
孙庄给他找了一处空宅院,条件不算太好,但是也能住人,这是孙家宗族出钱,不需要他们的小家庭支付。
如今,孙大良为附近好几个村子的小孩子启蒙,并且以此为生,他不用种田,也能够养活自己,养活自己的妻儿老小。
但是想要更富裕,那便不成了,物质生活条件虽不算太好,但是受人尊敬。
可孙大良并非不同俗事之人,他很清楚自己能读书是倾尽了全家之力,老迈的父母,勤劳的大哥,还有他根本没见过几面,但最为亏欠的二哥。
唐萧萧不太清楚老一辈之间的恩怨情仇,她爹娘基本上没跟她说过这些,她只知道,每次她回姥姥姥爷家,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所有长辈的喜爱与偏心。
所以每次回姥姥姥爷家,她都十分积极。
相应的,她爹娘就不太积极了,大多数时候,他们一家人都是在县城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跟孙庄很少有来往。
唐萧萧其实意识到其中一定有什么事情她不知道的,所以她也没闹过爹娘要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