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侍寝
是夜,狗儿带来了胤禛的话,命凌若沐浴更衣后前往镂云开月馆侍寝。
墨玉等人听到这个消息皆是满心欢喜,姑娘熬了这么久终于到出头之日,以姑娘的美貌与才情,只要踏出这一步必能平步青云,不必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处处需要仰人鼻息。
“奴……奴才去……打水。”小路子扔下这一句提了木桶就跑,也不要小常子帮忙,他力气甚大,一次提两桶犹有余力。待水秀和水月将沐浴要用的东西都准备好后,凌若在墨玉的服侍下除尽衣饰跨入飘满玫瑰花瓣的木桶中。
水汽带着玫瑰独有的清香飘散在空气中,墨玉不断用木瓢舀起热水徐徐淋在凌若裸露在水面上的肩膀,肌肤凝滑若脂,全无一丝瑕疪,宛如上等羊脂美玉。凌若一边把玩着花瓣一边听墨玉絮絮说着她从各处打听来的琐事,譬如宋氏丢了一只镯子以为是下人偷的,结果却在她自己房中找到了,闹了个大笑话;又譬如年氏发落了哪个下人等等之类的事。
墨玉性子开朗与府里许多下人都熟稔,而下人聚在一起最喜欢谈论的就是主子的是非,有时候从他们嘴里能打探出一二丝有用的东西来。
“叶福晋嫌现在住的流云阁太小想换个更好的居处,为着这个在贝勒爷面前说了好几回,奴婢听说流云阁比咱们这里大上一倍呢,她却还嫌不够,真是贪心。”墨玉对叶秀实在欠缺好感,一说到她就崩紧了俏脸。
轻掬起一捧水,然后眼睁睁看着它从指缝间流走,握不住攥不紧;犹如人这一生有太多无可奈何,费尽心思想抓住什么,结果往往什么都没抓住,倒不如顺其自然来得更好些。
“她怀着身孕,自然比一般人矜贵些,换一所住处也非什么大不了的事。”纤指带着湿润点在墨玉额头轻笑道:“你啊,别老皱着眉头,小心长出一大片皱纹来,到那时我看谁还敢娶你。”
墨玉被她说得粉面通红,低低啐道:“姑娘就知道取笑人家,长就长,大不了奴婢一辈子不嫁。”
凌若笑笑,刮着墨玉的脸颊道:“说什么傻话,你肯我还不肯呢,三年期满前我一定替你找户好人家。”
“姑娘!”墨玉被她说得愈发不好意思,俏脸红得快能滴出血来,“今天可是您大喜的日子,别老扯到奴婢身上来。”
本以为她会很高兴,没想到听到这话凌若脸上原本欢喜轻快的神情微微一滞,带了几分失落道:“何喜之有?府中每一个女子都会有这一天。”她不是胤禛第一个女人,更不是会最后一个女人,只是无数女子中微不足道的一个罢了。
“姑娘您不希望成为贝勒爷的女人吗?”墨玉奇怪地问,据她所知府里但凡女子可都盼着贝勒爷宠幸呢,怎么姑娘的反应这么怪。
“我不知道。”凌若低低叹了一声。
胤禛,你对我而言到底是什么?
想了许久她始终想不出答案是什么,只得无奈地摇了摇头,不想也罢,既来之则安之,总有一天她会想到答案的。
半个时辰后,一身月白长衫的凌若坐上了专程来接她的肩舆一路往镂云开月馆行去,偶尔有下人看到肩舆过来,纷纷低头垂手于路旁。
与此同时,胤禛召凌若侍寝的消息飞快传遍了整个贝勒府,各院听到消息的反应不尽相同。
“听说年福晋得知此事后甚是生气,摔了好些东西,包括您上回赏她的翡翠花鸟花插,奴婢怀疑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您对贝勒爷说的话。”含元居中翡翠恭谨地垂着头道。
因着叶氏、李氏行先怀孕,皆不宜再侍寝,胤禛身边一下子少了两人,是以那拉氏曾劝其在未宠幸过的格格中挑择几人,凌若自是第一人选。
那拉氏默然听着翡翠得来的消息,手轻轻地抚摸着虎头鞋上,这还是弘晖满月时穿的。从他第一次睁眼看这个世界到牙牙学语,再到他离开她的双手自己迈出第一步,一幕幕历历在眼前,仿佛那只是昨天的事。
“知道又能如何,贝勒爷喜爱钮祜禄氏是有目共睹的事,否则也不会让她入书房侍候,宠幸是迟早的事,我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那拉氏对她的话不置可否,眸光始蔠落在那双虎头鞋上,“叶福晋那边呢,听说她与钮祜禄氏素来不睦?”
“没什么异常,安胎药和晚膳都照常吃了。”翡翠如实禀道。
那拉氏略有些惊讶地抬起眼皮子,在她印象中叶秀是一个骄纵张狂的女子,又兼有成见在先,以她的性子不可能听到这个消息还若无其事,难不成有孕后变懂事了?若真是这样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她颇为欣慰地点点头道:“这样最好,希望凌格格也能怀上一男半女,替贝勒爷开枝散叶,延绵子嗣。”
子嗣……说到这个词,那拉氏不自觉握紧了手里的虎头鞋,眼前又出现弘晖的音容笑貌,这样的真实,仿佛只要她一伸手就可以抓住……
“格格,人死不能复生,您可要看开些才好,万不能再哭了。”翡翠敏锐地觉察到那拉氏心绪变化,唯恐她又伤心落泪赶紧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