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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戈壁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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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行前,陆让搬了一个小箱子到车上。秦婉儿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陆让道:“酒。”

秦婉儿欣喜道:“你居然真的又酿了!”

陆让放下箱子,回头看她:“王妃想要的,自然不会忘。”

与他们同行的,除了陈熠安排的三个暗探,还有思冬和魏逍遥。陆让有官职在身,带几个随从和杂役合情合理。不过这几个人虽看上去都是杂役打扮,其实没有哪个真的是。

三个暗探名叫刀三、刀五和刀八,虽以刀为名,佩的武器却是剑。这些暗探都是陆让一手训练出来的,同姨娘们一样是王府的耳目,同时也有些武艺在身,尤其是翻墙上瓦的轻功不在话下。

思冬是陆让入大理寺后,陈熠专门安排给他的贴身侍卫。据说王府的侍卫都是陈熠亲自挑选,需经过重重考验才能入府,身手自是不凡。

至于那魏逍遥,听说是他自己要跟来的。他本是魏家旁支的庶子,母亲是个丫鬟,因触怒了主子含冤而死,他在魏家受尽排挤,三年前又因犯了错,被嫡母扫地出门。当时他年仅十二岁,又无银钱傍身,只能在街头卖艺乞讨,在京城到处流浪。一日,他遇到了陆让,陆让见他可怜,又有几分才华,才将其带回王府,做了王府的幕僚。秦婉儿还听说,这些年,魏逍遥与陆让情同手足,一起读书写字,习武练剑,陆让许是真将他当弟弟养了。

陈熠和陆让本想让小梅也一起去,毕竟秦婉儿是女儿身,跟着一群大男人路上多有不便,秦婉儿却直接换了男装,说:“没事儿,你们就当我是男的就行了!” 再加上小梅不会骑马,如果他们因此改乘马车的话,难免耽误行程,也就作罢了。

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几人戴上斗笠,翻身上了马,马拉着装物资的板车,朝着大梁西北的敦煌郡出发了。

走了没一会儿,秦婉儿偷偷摸摸地慢了两步,到板车跟前一摸,捞了一壶酒出来。这回用的不是王府里那种白玉瓷壶了,而是换成了不那么易碎的陶壶,样子没那么好看,装的酒却好像更香了。秦婉儿边走边喝,陆让见了,驾着马到她身边,笑道:“王妃,酒是好酒,但也不急于这一时。一边骑马一边饮酒,危险。”

秦婉儿不听他的:“陆公子可知,西北有一种酒,叫马上行?将士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这酒,就得在马上喝。” 离了京城,秦婉儿要准备开始放飞自我了,谁也管不了她。

“啊?可是我听说,这马上行,是军人上战马之前喝来壮胆、祝捷的啊?” 魏逍遥回了头,不解地来了这么一句,无意间戳破了秦婉儿的诡计。

“都一样,差不多的!” 秦婉儿怕陆让抢走她的酒壶,赶紧咕嘟咕嘟灌了几大口,结果呛着了,伏在马上咳嗽起来。

陆让无奈地帮她拍了拍背,像哄小孩似的道:“好啦,我不抢你的,慢慢喝,别再呛着了。”

秦婉儿很快就喝完了一壶酒,陆让一直走在她身侧的两步之内,像是怕她喝醉了从马背上掉下来,得随时接住她。不过,以秦婉儿的酒量,还醉不了。

“对了,那三个兄弟,脸上有刀疤的是刀三,瘦的是刀五,胖的是刀八,我没记错吧?” 秦婉儿看着前面开路的三个暗探,问陆让。

“嗯,对。” 陆让点头。

“要我说,就应该有刀疤的叫刀八,免得叫错。” 秦婉儿笑了笑,又提高了嗓门问最前面的三人,“喂,刀三刀五刀八,你们为什么姓刀啊?我记得晋王军使的是枪吧。”

“不知道啊,王爷定的!不过,姓枪也不好听啊。” 刀八转头,有些憨憨地应道。

姓刀也没多好听吧。秦婉儿在心里腹诽陈熠的品味,忽然想起,那位戴白银鬼面的南英将军,使的好像就是双刀。王府有十八名暗探,从刀一到刀十九,唯独没有刀二,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从京城去敦煌郡的马道修得宽,他们走得不慢,却也得要走半月有余。一路往西,植被越来越少,更多的是戈壁黄沙,风打在脸上生疼生疼的。明明才四月,正午的太阳却烈得能让人中暑,晚上又冻得发慌。

魏逍遥一开始还担心王妃会受不住,提议多休息休息,没想到一行七人是他自己最先顶不住,靠在树荫下喘着粗气:“陆兄,休息一会儿吧…… 我热得不行了……”

陆让也觉得有些热了,道:“思冬,去拿点水。”

“思冬这个名字,总觉得听起来有点熟悉。” 秦婉儿接过水,琢磨了一会儿,忽然道,“漪春园有个丫鬟叫念夏,这名字,你俩是一对儿吧!”

思冬正在喝水,听了这话一口水差点喷出来:“噗!不是,王妃误会了!” 思冬暗戳戳的白了陆让一眼,他根本不认识什么念夏姑娘。

陆让笑着解释道:“名字是我随口起的,没那个意思。思冬,抱歉啦。”

穿过这片大漠是一片白桦林,再过了白桦林,就是祁连山了。到那里天气该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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