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的相遇
用他那森林里偶然遇到人类的小鹿一般,无辜,不安,又略带祈求的目光望着江兰。只不过,他还是没有说一个字,但江兰看得出,他的眼神里仿佛有千言万语……
江兰一阵不忍,一种女性天生的对幼小的保护欲袭上心头。
吃过午饭,江兰牵着男孩儿的手,把他送到了附近的警局。办理好了相关手续。江兰坐到休息室,陪着小男孩一起等他的父母。
过了好一会儿,有个年轻的民警推门进来。他告诉江兰,这个男孩没有名字,不知道具体姓什么,由于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很小只,但具他母亲交代,大概已经7,8岁了,没有户口。母亲未婚先孕,已经多次对小孩儿实施遗弃,是个惯犯。被人捡到后送到附近警局备案已有六次之多。每次把小男孩送回去,警员们都苦口婆心的跟她讲道理,甚至拿拘留来吓唬她都没有用。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小孩儿没有父亲,孩子母亲说她不过来接。让我们要不就给她送回去,要不就丢福利院去。”民警一脸无奈的说道。
“天呐!怎么会有这样的畜……”江兰忽然意识到小孩儿在旁边,因此她只能把骂人的话生生咽了回去。
在江兰的坚持下,警察同志答应了带她一起去孩子家,劝一下孩子母亲。
警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开到城西一处破旧的五层居民楼下。
江兰牵着小朋友,在民警的引导下,走进了居民楼,敲响了101住户的大门。
等了好一会儿,门终于开了。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旧旧的脏粉色蕾丝睡衣的女人,她面容清秀,整个人瘦瘦小小的,看似样式浮夸的睡衣,材质可能不太好,已经起了球,加上她没有化妆,黑眼圈很重,头发明显因为刚刚起床有点乱乱的,显得她整个人苍白没有精神。
她看到警察后,没有任何吃惊,一副被打扰了的表情。
“你们又把他送回来了呀?送去福利院多好!”女人看了一眼孩子,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口气。
“你是陈丽娟吧?这位江兰女士今天早晨在林荫街捡到了你的小孩儿,送去了我们胭脂林警局。我们调取了林荫街附近的监控,发现你在早晨八点四十左右,乘10路公交车,将孩子带到林荫街,给孩子买了冰淇淋之后,就将他一个人留在那里,于八点五十,独自乘公交车离开。”民警加重了语气,“你这种行为是遗弃幼童!如果孩子因为被你遗弃的原因,而受到伤害甚至导致死亡的话,你将面临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人的刑事处罚。你,不怕坐牢吗?”
“少吓唬我了!”那女人一脸无所畏惧的表情。“你有什么证据说我遗弃?我就是记性不好,才把他忘在那儿了!反正他那死狗老爸也不管他,你们谁捡到谁拿去好啦!”
“当着孩子的面,你这个当妈的,怎么能这么说话!”民警明显被她气着了,“反正,话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希望你好之为之。不要等到意外发生,才后悔莫及!”
民警对这位油盐不进的母亲也表示无可奈何,只能将孩子交给她,然后离开了。
离开之前,民警对江兰说,“你好好跟孩子母亲谈谈,你们女人之间比较好谈。” 并且嘱咐了江兰要心平气和,不要和她发生争执。有什么事,可以联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