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味道,很奇怪,血腥味夹杂着檀香味。
青色的袍子。
林乐乐扭头一看,裴清玉去了外袍,只穿着一身锦绣深衣,玉带束着窄腰,看着冷,却显得愈加风/流俊俏。
林乐乐说:“谢谢!”
耳朵也快冻掉了,于是把他的外袍子顶在头发上,边缘往下巴上一合,宽宽大大垂在身上,全身都盖着了——
这样裹着外袍子,好像是阿飘!不过暖和就行,管他呢。
“这么怕冷,怎么,后悔刚才扔衣服了吧?”裴清玉同她一道并肩走,一边轻松地问。
“你刚才扔的倒是潇洒。”
林乐乐:“潇洒是有代价滴,我是有点儿后悔。”
不过话虽这么说,她想就算早知道这么冷,自己也不会想要留下那些衣裳。
“老六……我那个男下属有些起烧了,他伤最重,你看他大约能挺过去么?”
林乐乐忧虑地问。
“看他的命硬不硬。其实,你救别人尚可,救他没什么用处。”
驿站的官员匆匆赶来,开启了驿站门,乌泱泱磕头一片,说接驾来迟,请求恕罪。
一番接见,招待,林乐乐乖乖站在后面,等着被安排房间。
这个驿站还挺大,有数十匹替换的驿马,有厅堂楼阁和左右厢房,也有厨房仓库。
驿卒们接收照顾众人的车马,大厨房这就开始烧水做饭。
裴清玉被请到大堂,叫驿站官员们都退下了,坐在椅子上喝热茶吃点心,也招呼林乐乐过来。
林乐乐见他有空闲了,两手捂着茶杯暖暖手,接着问先前被打断的问题:
“为什么……你说救下老六没用。”
裴清玉咽下一块糕点,把糕点碟子朝她那儿推了推,又喝了口茶,说:
“他筋脉涨裂了几乎一半,就算勉强救回来了,也会失去武功,成为废人。一个不会武功的武人,对你还有什么用处?”
“啊,能救回来就行。失去武功也没干系,我可以给他找别的差事谋生。毕竟天底下不会武功的人那么多,不也都有事情干吗?”
林乐乐两手捧着茶杯喝水,暖洋洋的水汽,润的她脸色有些微红。
裴清玉听了她的话,微微有些怔愣。抬眼望过去,注意到她捧着茶杯的手指尖尖长长,手背肌肤很薄,冻地通红。
裴清玉似乎被那红色刺了一下眼睛,微微垂眸,移开视线,转而只盯着自己的茶杯。
吃了简单热乎的饭菜,各人回房。
裴清玉自然住在楼上最好的房间,林乐乐住在他对面。
“姑娘且慢入睡,殿下叫咱们给您预备好了热水,洗洗再入睡吧。”
一进屋子,就看见袅袅的白雾。驿站官员的夫人亲自过来伺候她,态度恭谨谦卑。
林乐乐浑身又是土又是血的,脏兮兮的,自然乐得洗澡。
她不爱叫人围观,让她们先出去,那妇人就温柔答应,又指着屏风外的小桌上说:
“这里有些胭脂水粉,还有替换的内外干净衣裳,虽然粗陋,不能入贵人的眼睛,但是都是干干净净没有动过的,还请姑娘不要嫌弃。”
那妇人又温温柔柔,殷殷勤勤引她到桌子来,指点这个那个在哪儿。她说话有些地方口音,林乐乐有时也听不大懂,只微笑着一一点头。
好容易妇人出去了,林乐乐赶紧关门,连伺候的小婢也不留,自自在在,舒舒服服洗了个澡。
一边清洗,一边也觉得奇怪。不仅这张脸和现代自己的一样,连身体也和现代自己的一样,左腰间一点微微的红痣,位置就是那个位置,不偏不倚。
只是年纪比自己小,更青涩,因为练武肌肉更加结实罢了,就好像穿越到了十七岁的自己身上一样。
真不知是庄公梦蝶,还是蝴蝶梦庄公。
算了,想不明白的事情,林乐乐从来不为难自己。
洗完热水澡,换衣服时才意识到全是女装。
她打从来到这里,一直穿男装,还是第一次穿女装呢。
林乐乐有些好奇,抖开衣裙,幸亏样式都比较简单,囫囵穿上了。散了瀑布一样的一头黑发,找宽齿大梳子从下到上,一点点慢慢梳透了,原地转了一圈,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像个女孩了。
只是没有现代的穿衣大镜子,也看不着全身的样貌。
林乐乐又看到桌子上还放着两个鎏金银的镂空圆球,原来是暖手暖脚炉,心想这驿站夫人还真是细心。
上床一看,里头居然还有汤婆子,把厚厚的被窝捂得暖烘烘的。林乐乐钻进被窝,又累又乏,倒头就睡着了。
天不亮,林乐乐还睡得迷迷糊糊,就听到外面敲门。
“姑娘,该起了!”
林乐乐打了哈欠,知道他们要早走,不能赖床,于是揉着眼睛起来,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