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乞最虚弱的时候,北遥人一鼓而上,打败了这个可怕的部落。
高过车轮的蔑儿乞男子全都被杀,仅剩不多的女人和小崽子成了战利品被各个部族分牲畜一样瓜分殆尽,分到呼伦湖与贝尔湖边的一小批奴隶得到了相对平和的对待,男孩们幸运地能够平安长成男人,而不是象沦落到有些部族里的同伴们一样被阉割。
一个低贱得不如狗的奴隶崽子,和一个象贝尔湖一样美丽的小郡主。故事是怎么开始的,除了他们俩没有人再会知道,崇秀大师只知道失怜答里居然喜欢上了一个蔑儿乞奴隶,对于北遥人来说,这是比放火焚烧草场还要可怕的罪恶。
故事显然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因为失怜答里现在已经成了卫国的陈留王妃。她心里一定还爱着那个奴隶,不然她不会失态,更不会坐在舆轿里安静地等待。
可是崇秀大师也说过,蔑儿乞奴隶已经死了,十几年前他与爱人私奔逃离后终于还是被抓住,失怜答里被强行押到卫国来与陈留王成亲,他则在被擒的当天就死了,恨极了的北遥人把他装进一只皮口袋里,策动战马来回奔踏。
失怜答里曾经的爱人,早就变成了草原上的泥。
云夕岚沉默了很久,终于鼓足勇气缓缓地说道:“那个人被您的一位故人所救,现在生活在肃南一带,他还是在放羊,放了好多羊。”
啜泣刚逸出就被两只手使劲捂回嘴里去时,那种声音有些滑稽,云夕岚不知道为什么扑了过去,把极力压抑哭泣的失怜答里抱在怀里。泪水从云夕岚的眼睛里也汹涌而出,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思念这种东西。
扶风这么一座历史久到无法细算的城市里,各种年代的古迹遍地都是,就算是寻常百姓家的私宅,甚至是街道上的某一口水井某一株老树,都能论出大段大段的历史渊源。
迎宾馆却是一片崭新的建筑群,不过这‘崭新’二字是要看周围的参照物的,其实这里盖了也有十好几年了,以往这片旧址上也是迎宾馆,当今皇上复位之前毁于一场大火,烧死了好些人,然后重新翻盖。
陈留王妃对迎宾馆不陌生,新的迎宾馆落成那年她和亲来到卫国,先住进这里,再嫁进陈留王府。她最后一次寻死也是在这里,没死成,带着手腕上和脖子上自己割出来的刀口穿上如血嫁衣,嫁给了一个陌生人。
舆轿的速度慢,快要到达迎宾馆时陈留王妃已经平复了情绪,除了两只哭红的眼睛。用帕子拭尽泪水,陈留王妃注视着云夕岚:“说吧,你想要让我做什么?”
云夕岚摇摇头:“不用再做什么了,您和我同轿而行,就足够了。”
陈留王妃立刻明白过来,再度被悲意所侵,她咬牙,眉眼一阵颤动:“你们杀了皇太孙。”
“皇太孙死在北遥叛军手里。”
“若他是被北遥叛军所杀,此刻北遥大军已经南下了。”来到卫国时还是个为情所困的北遥少女,十几年权利旋涡中的磨砺让陈留王妃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政治智慧,她略一想就能想透这其中的关节,一个无权无势无背景的北遥皇太孙,除了挑起卫、北两国的纠纷以外,他的死亡没有任何其余价值。
“正是为了避免北遥大军的南下,我们才不得不想出这个办法,不论真假,只要北遥皇太孙平安抵达卫国,一心想要挑起战争的人暂时就找不到借口。”
陈留王妃是云夕岚此生见过最美的女人,很难想象北遥那片寒冷的草原上能生长出如此夺天地造化的美女,她冷笑道:“战争从来不需要借口,尤其对北遥人来说。我不相信你。”
云夕岚点点头:“您可以不相信我,但是有个人,您应该会相信。”
“谁?”
“他让我告诉您,他现在的法号叫做‘崇秀’,他说只要说出这两个字,您就会知道他是谁的。”
今天听到的消息都太过让人震惊,陈留王妃垂下双眸盯住自己仍然还在微颤的十指,过了好一会儿轻声叹息:“原来是他,原来是我的海日罕哥哥(北遥语意为‘崇秀’),他还没死。”
走出舆轿的陈留王妃与北遥皇太孙都泣意涟涟,不过人家姨母和外甥久别重逢难免会伤心,抱头痛哭一场更是人之常情。一路将皇太孙从兰州护送到京城的官军可以打道回府了,接下来由迎宾馆负责照顾贵人。陈留王妃不放心外甥,执意要检查馆内安排的食宿,什么都亲眼看一遍才能放心。
出于对救助皇太孙这项义举的感激之情,陈留王妃坚持要当面向崇秀大师表达谢意。迎宾馆内为了照顾到不同国家使臣们的信仰,不仅建有各宗教的寺庙,单佛教就按不同教派分别建有佛堂。陈留王妃牵着皇太孙来到了崇秀大师下榻的藏系佛堂,恭恭敬敬地跪倒向菩萨敬了三柱香。
在佛堂里恭侯陈留王妃的除了没有完全恢复需要坐轮椅的崇秀大师,还有身穿着精致北遥服饰的祁劫生。陈留王妃全身都没有力气,索性从跪姿变成坐姿侧坐在蒲团上,不敢置信地看向崇秀大师:“这还不到二十年,海日罕哥哥,你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