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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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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厌倦了伦敦,那他也就厌倦了生活,因为伦敦有人生能赋予的一切。”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批评家塞缪尔·约翰逊如是说。

对于作家来说,书写伦敦是一种时尚,在莎翁笔下,伦敦是一座熙熙攘攘、快速扩张的城市。要是把王族、贵族、商人、工匠、劳工、戏子、乞丐、小偷、娼妓、密探,还有在欧洲大陆受政治或宗教迫害的避难者都算在内的话,那时伦敦的人口差不多有十万。于是,漫步街头的伦敦人会听到各种口音和语言——一曲欧洲各地三教九流的合唱。

伦敦不仅是很多莎翁戏剧创作和上演的地方,也是其故事发生的舞台。莎士比亚的所有戏剧都有一些千篇一律的主题——父亲和孩子闹翻、因丈夫的嫉妒心而毁掉婚姻。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素材可能还要老套:年轻人的爱情、恶毒的仇恨、封建朋友圈、好人不长命式的惨死。这种点子俯首皆是。爱情有多古老,这则故事就有多古老。

阴天的伦敦带着一种电影感。这不是那种要瓢泼大雨或者暴风骤雨的阴天,它是时有时无的一种温柔含蓄的湿漉漉的感觉。就像英国人一样,他们也不会形成那种直接的、太过咄咄逼人的气势。

伊万斯一家在大厦楼下告别,伊万斯夫妇决定等着佩妮面试,而莉莉和黛西则去周围转转,毕竟她们很少有机会来伦敦。

莉莉想去看泰晤士河,于是,她们乘坐地铁前往伦敦塔桥。

伦敦的地铁堪称简陋,候车月台4-5米的宽度,以普通的地砖铺面。唯一的点缀就是月台边的木条椅,三三两两地摆放着供人歇脚。

莉莉和黛西刚坐上地铁,她们就看到两个背对她们在研究地铁上地图的熟人。

真是见了鬼了,在麻瓜地铁上遇到两个——纯血巫师!?

黛西都不知道该感慨莉莉太倒霉还是詹姆太幸运,或是命运注定他们就是要不断相遇。

莉莉立刻想拉着黛西走到另一节车厢,可惜詹姆就像用了莉莉定位咒一样,一下子就转身看到了她们。??“伊万斯!”

莉莉只好转身没好气地说:“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们来伦敦冒险!”詹姆愉快地跑到莉莉面前,这话一说,旁边的几个乘客立刻带着有些好笑的表情看过来,但他浑然不觉,继续问:“你们要去哪儿?”

“伦敦塔桥。”莉莉回答了他。

“太巧了!我们也去那儿!是不是大脚板?”詹姆用肩撞了一下西里斯,挤眉弄眼。

西里斯配合地说:“是。”

莉莉怀疑地看着詹姆说:“不许跟着我们!”

“伊万斯,伦敦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我只是也正好也走这条路而已。”詹姆狡辩。

又开始了…黛西在事情发展的更丢人之前,默默站到角落。

没过一会儿,她看到一个穿着超短裤的麻瓜女孩走到西里斯面前,好像在问他要电话号码。西里斯不耐烦地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麻瓜女孩以为他在故意以这种方式拒绝她,生气地走了。但车厢里的女性无论年龄,都在偷偷打量这个穿着皮夹克牛仔裤的黑色长发男子。

詹姆开始问莉莉什么是电话,莉莉没什么耐心的和他解释,他直呼太神奇了,回去就要搞一台。

终于,在乘客已经开始流露出怪异的眼神中,“Tower Hill”站到了。

走到塔桥还有十几分钟的步行路程,天上已经开始飘起了濛濛细雨,飘过灰黑的沧桑的砖墙,在伦敦特有的雾蒙蒙中落在生锈的黑亮的路灯上。路过的行人多是穿着西装黑色长柄伞不离手的男人,在雨中寒意中裹紧外套的优雅女人,这些对雨天习以为常的事物和人们,散发出一种安之若素的清冷感。雨中的伦敦才是伦敦。

前面的莉莉和詹姆还在吵吵闹闹,黛西和西里斯跟在他们后面。黛西开始后悔没像布莱克一样穿件皮夹克,虽然已经七月了,但是在雨里还是有点凉,她只穿了一件短袖,但是她猜想布莱克穿麻瓜皮夹克主要还是为了耍帅。

“这是什么?”

西里斯的脚步停在一家街头纹身店门口,看着玻璃橱窗上贴的一张黑白的怪诞图案和字母。

“Tattoo(纹身),麻瓜把图案纹在身上的方法。”黛西毫不意外他会对纹身一见钟情,这完完全全就是他的风格。

“Cool.”他还在打量那个图案,“所以你有吗?”

“没有,这听说很疼。”

听到疼西里斯好像还更来劲了,问道:“任何部位都可以吗?”

“是的。也许你可以用一些巫师的方法,比如食死徒手臂上的东西。”

西里斯露出厌恶的表情,“别提那种东西。”

“Fine,快点,莉莉他们走远了。”黛西催促他,免得他头脑一热立刻就进去纹了。

西里斯恋恋不舍地跟着她身后,还回头张望一下那个店铺,“也许,我可以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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