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4 章
会如何利用这件事攻击自己,自己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准备、谋划,而不是去纠结什么真假对错,试图剖开肚子证明清白。
如果她做不到这一点,她迟早会吃更大的亏——甚至彻底被淘汰。
大众没有义务给她正义,但同样,她也没有义务给大众真实。
——事实上大众也未必在意这些,娱乐圈娱乐圈,他们只需要不断地提供情绪价值就够了。
顾夜歌唯一有较大的情绪波动,是在《红夜》被举报的时候。
她当然知道,《红夜》还不至于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封禁下架。
作为一部现象级的作品,现在,与之利益相关的,远不止尘楚一家。他们不会坐以待毙。
最后的结果,无非是现在在拍的几部同系列作品更加谨慎,删改掉更多敏感情节——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魔改——但这,也足够她糟心的了。
作品是底线。
滥用举报的手法,毁掉一部好电影,即便是在商业竞争中,也是极为下作的手法。
这是对整个行业的一种摧毁。
更何况,这件事一旦范围扩大,被波及到的,绝不止这一部作品。
电影/电视剧制作需要相当长的周期与相当高昂的制作成本,因此,影视市场的风潮,往往比小说市场要晚好几步,态度也会更为谨慎保守。
作为新世纪大陆畅销作家的代表之一,在苏堤月的作品横空出世、夺下多个销售年冠,在当红杂志上连载,让无数少年人如痴如醉,给他们心中埋下种子的时候,娱乐圈仍在沉迷于翻拍港台作品。
再之后,是韩流的天下。
又好几年过去,等到资本终于将目光投放到大陆本土作品时,这些作品又因改编难度大、拍摄成本高、内容过于新(颠)颖(覆),被少年人追捧却未必能被大众买账、世界观过于宏大、技术上难以攻克……而被舍弃,资本选择了内容更为安全、改编难度更小、拍摄成本更低、以爱情为主线的言情小说。
尽管,后者实际上,在粉丝黏度、作品影响力上,都难以与前者比拟——哪怕在改编作品正热播的年份,后者在作家收入排行榜上也没能打过多年不出新作、影视改编渺无消息的前者。
其实不能说这个决定错误,毕竟,在大IP时代,确实有勇士因为原著的人气,买下了这类作品的版权,但拍出的作品,要么在魔改后勉强播出,然后因为剧情面目全非+三毛特效+演员不够美型而被疯狂吐槽,惨烈扑街;要么,直接因为拍得太烂太毁原著,直接被看不下去的书粉上诉到流产。
还有几部更惨的,改了不知道多少遍,始终过不了审,最后改编的费用比版权还贵。
苏堤月同时期的另一位作者的代表作,直接因为影响力而被卖到好莱坞,但卖出去近十年了,到现在,连个选角的影子都没有。
毕竟,考虑到种种现实因素,这类作品注定不可能拥有《权力的游戏》、《哈利波特》那样的全球性的收益与影响力,但想要拍好它,需要付出的成本,却并不比这些作品少多少——这甚至都不是投资的问题了,而是整个行业的问题,在当时,甚至直至现在,国内都确确实实拍不出这样的作品,有些技术根本就是买不到的,哪怕再怎么砸钱,再怎么请优秀的班底,也没有人敢担保,这样前所未有的大制作不会崩掉。
文娱行业的发展,永远都会比经济的发展要晚好几步。
再者,客观来讲,苏堤月这一代人的作品,作为小说,优秀归优秀,但和马丁、罗琳比,还是不可比拟的,改编成那样的大制作,还真未必撑得住。
《红夜》其实是提供了这类作品的一种全新的解法,它并不是“你看这个特效我做得多好”“你看这个大场面我拍得多好”,而是让行内人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