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二次廷议
第二天早上,众臣仍然会集正殿;皇上驾临后,却先指示吏部邱尚书宣读中坑大战之升官名单,除了之前升林炯为箭竹校尉外,计有:
平西将军向载云,封河南郡公,太子少保
靖原将军韩亮,封埔侯
顺天将军杨汝范,封弘农伯
御史林凤仪,封西河侯,太子少保
御史武方,封太原伯
御史扬风,封唐伯
御史海涛,封乐阳伯
中坑大战,主要的功劳是韩亮,但韩亮等于是向载云带出来的,所以封韩亮,原则上要先封向载云,而且最好不要封得比韩亮小。
皇帝虽然不喜欢向载云,但这关节还是留意到了,没有小鼻子小眼睛。
这个印是前几天就交办下去刻的,所以皇上给这几个升官,也许和昨天晚上的事情无关;不过此时宣布,给个甜头吃,大概也有要大家针对石砲的事情“着无庸议”的用意在。
之后,皇上就说:“有关屋税与房租之议,还请众卿延续昨日,畅所欲言,就事论事。”
讲到要“就事论事”,当然就是针对昨天海涛的“人身攻击”。
海涛并没有因为受封为伯就高兴,听到皇上的训示,眼珠上吊了一下,以眼白回应。
昨天做功课的不只是林凤仪;反对新法的,仍由右仆射游璘先发难:“启禀皇上,以邻国雍国为例,非自行居住之屋,比照自居屋之税加四分之一,两者比值为五比四。本朝新法为二比一。非自居屋确应高于自居之屋,然本朝之比例恐过高矣。另,雍国条例,每户可申报之自居屋,以三幢为上限。”
好像说好了似的,中书侍郎杨弘也立刻跟进:“禀皇上,本朝之比例若高于邻国过多,恐影响百姓建屋之意愿,反使移民入城者一屋难求。建屋带动工商需求,若新建屋舍过少,反影响经济,工商萧条,亦减税收。”
贺瑞没有立刻反驳,先等看有没有人再说话。
果然中书舍人李正宝接棒了:“房租上限过低,影响有屋者出租意愿,反使需屋者租不到屋,是爱民反害民也,望圣上明察。”
贺瑞左看右看,没人说话了,他才说:“建屋需于人欲居住之地;屋税之加倍者,以城内为限,若税轻则建屋,何不见本朝各荒僻野地建满新屋?工者化成万物,商者转运营销,若房租坐地起升,与实物之经济何干?”
贺瑞以一敌三,林凤仪想支援一下,就把昨天问段平等人的,拿来现学现卖:“禀皇上,若邻国之石,则蓟国第二幢即三倍、第四幢即六倍矣。怎不见蓟国人蜂拥至本朝建屋?”
户部尚书贾昂紧跟着林凤仪的话说:“然蓟国之税过重,引起民怨,靖王宇文遥之叛乱迄今未平。我有朝如骤尔加税,有官逼民反之虞,大有之天下倾矣。”
海涛也像撞球一样,立刻把贾昂的话反弹回去:“贺中书之新法已较蓟国轻薄许多,若此轻税仍要造反,岂非欲朝廷毫税不征乎?”
游璘再度上场:“子曰为政者,民无信不立,去食去兵则无妨;是以轻傜薄赋为圣王之道。我皇圣明,宜循圣人之教。”
游璘掉了书袋,贺瑞也针锋相对:“食兵仍居为政三要,系不得已方有去之之议,非可轻易略过。圣人亦云仁政需令民养生送死而无憾;今朝廷用度不足,堤未修,桥未筑,渠未开,路未铺,岂徒以圣人之言养民?”
林凤仪还在想,王爷昨天也临时抱佛脚,不知有什么意见。
结果皇上就点名了:“王弟以为如何?”
看得出来,王爷讲得很小心,字斟句酌,他说:“度支司已计算,新旧法税收相差约五十万两,约占本朝一年银钱岁收之百分之七;若合计谷布等实物税数,亦占本朝岁收之百分之三。如废新法,势必调整预算,删节支出;此须先为计议。”
王爷表面上不占立场,实际上应该是支持贺瑞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朝廷缺钱,各府部的预算已减到最低,实在不能再删了。
王爷把删支出和废新法挂勾起来,虽未明说,实际上就是新法不可废。
但游璘还不死心:“佾亲王所言甚是,然开源节流,本为文武百官之重责大任,圣王之道,不可因朝廷用度而加重百姓负担。”
海涛又以得罪人的态势上场:“全体官僚减俸五成,看得补差额否。”
这实在是气话了。但也确实,如果要再删预算,唯一还能减的就是官员自己的福利了,从薪俸、配车、护卫、特支费、办公费等等来减。
但是,反方还是不死心:“减税必有振兴经济之效,则税收可增也。重税反而斲伤工商,不利税收。”
这是昨天就反驳过的,贺瑞对于这种不依规矩的辩论方式,感到很无奈。
皇上瞧了工部一眼,夏鑫也小心地说:“税法需各类作业细则搭配,不可不慎;现之查估作业尚未完全到位,致民怨四起。”
这不知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