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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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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总算是战胜了病魔~继续更新!


溪月在门口纠结了一下,她当然很想去追那只可爱的猫,但眼前这个情景告诉她,还是就此打住会更好。

她除了父母谈论离婚事宜那次,就没有偷听的经历了。宋晚晴的个性与宋之扬南辕北辙,如果是后者,他一定不会去做这个事。以前溪月听宋之扬提过几次这个大姐,用的大多是“具有冒险精神”,“比较离经叛道”,“经常会惹父母生气”这样的形容短句。

溪月那时对宋之扬带了恋爱的粉红滤镜,对他的家人当然也很感兴趣。她记得宋晚晴是学工程毕业的,却放弃走父母的路子去做了记者,不久后与报社高层闹翻,辞了职做了摄影师。在同龄人都循规蹈矩过人生的时候,她天南地北到处闯荡,在亚马逊丛林拍摄危险动物,在寒冷的北极同考古队一起考察,还去过瘟疫扎堆的地方进行报导。

溪月准备扭头离开。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声小猫的叫声,它却将门挤出了一个更大的缝隙。于是猝不及防的,门内偷听的人与门外追猫的人眼神相撞。

宋晚晴做了一个赶紧闪的手势,飞奔过来抓着溪月的手往楼下跑。

到了二层宋晚晴才停住脚步脚步。两人回头见无人追过来,料想室内的人可能不知道被偷听了。

宋晚晴这才松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上面?”

“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在上面?我是跟着那只猫上去的。” 溪月拍了拍胸口:“我跟你弟弟在二楼的酒吧聊天呢。”

宋晚晴看起来心事重重,神色不定,事到如今,她闪烁其词也没用,偷听这事是宋晚晴一个人干的,但因为溪月不经意的出现,一时间竟也有点“共犯”的意思。

“你……不是被邀请到上面的吧?” 溪月小心翼翼地问。

宋晚晴端详了她一下,摸了摸下巴,又摇了摇头:“这不是很明显我在偷听吗?”

她倒是意外的“光明磊落”,溪月显得尴尬了,只好顺着问下去:“为什么要偷听呢?”

“你来的很突然,我没听全。你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对宋之扬更要守口如瓶,ok吗?”

宋晚晴消失在了楼梯的转角处,溪月依然满肚子疑惑。

算了,想不通的事情不去想。大概是偷听不光彩,宋晚晴担心被一本正经的弟弟所知晓然后被他碎碎念吧?宋之扬对别人可能是惜字如金的个性,对家人或许是唠叨鬼。

溪月找到了酒吧的方向,宋之扬看到她回来招了招手,他手边是一杯崭新的得其利。

宋之扬歪了歪头,看着坐下的溪月,问道:“你发生了什么事吗,去了那么久?”

“哦,中途遇到了叶可心女士,我们聊了好一会。”

溪月没说谎,她真的在卫生间里遇到了叶可心。

宋之扬说:“那你真是错过了,刚才有小提琴独奏,我想是跳舞跳累了有谁上去表演了一下,算中场休息。”

溪月又问酒保要了一杯单麦芽威士忌,漫不经心地问:“还有谁来酒吧喝酒吗?”

她本意是想问宋晚晴有没有来过,但宋之扬的回答是:“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外国人,看面孔应该是东南亚那边的人,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样子。”

他们聊了一会跳舞的事,宋之扬始终没动那杯得其利,而溪月已经到了第二杯单麦芽威士忌,或许是看溪月单独饮酒他过意不去,也终于举起得其利想喝,酒保却说已过了品尝的最佳时机,给他换了一杯新的。

酒保像个幽灵一样又出现在了柜台,他似笑非笑地盯着两人。溪月被他看得不自在,于是请他再为自己调杯酒,希望这样能让他把那阴森森的目光移开。

宋之扬看了下腕表,低声说:“可能再有两个小时就结束了,这些人跳的也不嫌累。”

溪月笑说:“真奇怪,你这种个性是怎么混娱乐圈的?难道你就没参加过饭局一类的?”

宋之扬沉默了一下,不知如何回答溪月。因为一旦展开这个话题,就有点诉苦的意思。他一向是报喜不报忧的个性。

这一年来宋之扬过的不算很好。他在国外打出了名气,回到国内沾了点“外国月亮”的光环,但要真的入乡随俗在国内站稳脚跟,宋之扬发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国内的娱乐圈自有自己的文化,饭局,酒局,任何“局”都让在异国他乡长大的宋之扬为难,而且他还从来不是会左右逢源的人。他并不会饮酒,酒局上几杯葡萄酒就能喝到脸红。红姐起初并不在意,公司给宋之扬的定位本就不是走短线赚钱的流量,而是尽可能往艺术家方向发展。但从去年开始,公司高层换血,叶可心将工作重心放到了金融方面,将公司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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