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惩戒营
赵志刚安静的站在电梯里,身后是双手被绑扎带捆着的赵婉婷,姚典则神色复杂的站在电梯角落。
电梯抵达一楼的时候,徐然和陈锐已经持枪等在了那里。
他与赵志刚对视一眼,一切都在不言之中。
赵志刚朝姚典侧了侧头,示意他将赵婉婷交接过去。
陈锐冷漠上前与其交接,并未多言。
“上面那个处理了吗?”徐然问道。
赵志刚点了点头,“感染者都击毙了。”
“尽快把楼上也清理出来,然后通知焚化营和医疗组开展后续的工作。”
“明白。”
赵志刚和姚典再次乘电梯而上,直奔20楼而去
徐然则是神色复杂的看了看赵婉婷,最终只发出了一声长叹
除了这些小插曲之外,整个搜索任务进行的还算比较顺利,下午5:40分,第四搜索小队完成了搜索任务,发现幸存者21户,共47人。
然后在徐然的协同之下,开始对未排入搜索计划的9栋进行搜索。
随着第四小队的任务完成,其他小队也陆陆续续完成了各自的搜索任务,在太阳落山前,基本完成了原定10栋楼的搜索任务,并有6支队伍投入到剩余几栋楼房的搜索任务中,其中13栋作为双单元楼栋,徐然为了赶时间干脆安排了两支队伍同步开展工作,以加快任务的完成。
而在所有队伍执行任务的时候,徐然也已经独自带着被捆着双手的赵婉婷来到了指挥部。
“这是什么情况?”接到卫兵通知来到指挥中心外的李政看到徐然和身后赵婉婷的情况之后,不解问道。
徐然面无表情的将楼栋内发生的事情和赵婉婷的所作所为讲了一遍,最后才向李政问道:“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李政听得是眉头紧皱,“按道理来说,全面战争状态中发生的犯罪行为,都要从重处理。可现在你的独立团不具备审判权,我的部队也没有审判的能力,确实比较麻烦一些”
“把她流放出去呢?”跟在李政身后的李想下意识的开口提醒道。
徐然和李政都诧异的看向他,有些不解他的理论。
“把她放到外界去,让她自生自灭,不然的话,还要给她饭吃管她生活。”
“这样不符合我们官方的政策,不管怎么说,她还是享有人权的。”李政提醒道。
“可她是杀人犯吧杀人犯不是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吗?”
李政和徐然两人神色各异的思考着这个提议,都没有再反对,却也都没有人敢说同意
在我国刑法中,对剥夺政治权利有明确的解释。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的权利有劳动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申诉权。
所以即便是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犯人,他也是有人权的,从法理上来讲,他们确实不能将赵婉婷进行流放。
可就这么把她养在避难所?
不只是徐然不放心,恐怕避难所的其他人也不会安心。
就在徐然不知该如何处置的时候,沉思良久的李政却仿佛想到了什么一般突然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