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
第二天,群玉扮作过路人前往新闻中目击证人的便利店。
一家普通的店面,坐落在距科技园两公里的一家居民楼里。
此处繁华渐消,破败初露,群玉走到这里像是走进二十年前的老旧时光里。
她沿路观察街道上的监控探头,缜密地记下具体位置。
群玉绕到新闻报道中提到的便利店后门,发现这里是一个死胡同,两侧围墙不断向外扩张挤压,余下中间一条狭窄的小巷。小巷尽头之后,耸立着几栋灰白色水泥外皮的未完工楼房。
群玉走出来,在便利店对面的一处面馆停下,点了一碗刀削面。
这家便利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性,稀疏的黑色发丝已经掩盖不住光亮的头皮,双臂黝黑,身穿一件洗旧的立领衫,脖子附近的扣子半开,隐约露出一道伤疤,嘴里的牙泛着黄,像风吹的旗帜,东倒西歪。
此刻他正在前台点头哈腰地结账,商店玻璃上张贴着一张招聘启事,看样子是最近才贴上去的。
“老板,那家便利店要招人啊?”店里没有多少客人,群玉和坐在店门口剥蒜的老板拉起了家常。
老板往便利店的方向看了一眼,嘴里冷呵一声,继续埋头剥蒜,说:“是啊,最近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了,听说还要扩大店面呢。”
群玉一听老板的话,察觉到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开始和老板套近乎。
“姐,您看我行不?我刚来城里打工,正想找个工作。您跟那个老板熟不,能给我推荐一下吗?”
群玉操着一口陌生的从电视上学来的蹩脚乡音,问道。
她万分庆幸自己今天穿了一身灰扑扑的工装外套,裤子上破了几个洞,看上去就像是穿久了被磨破的一般,邋里邋遢,头发也乱糟糟的,眼睛下面坠着昨夜愁出来的黑眼圈,一脸憔悴,再配上刚刚吃面溅到衣服上的油点子,说她在工地上搬过几天砖别人都要再多问一句中午能吃几个包子的程度。
此刻群玉终于意识到原野平日里多次提醒她换换风格的必要性。
老板上下打量着她,眼神中有些为难,沉默一会儿。
末了,她说:“小姑娘,还是算了吧。那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你穿的破破烂烂的,但是长得还算可以。那人啊,出了名的不老实,你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可得擦亮眼睛啊。”
“我看着这家店生意还蛮好的,光是我在这坐这一小会儿,就有挺多人进进出出的。”
“嘁。还不是因为最近新闻上那点事。真是便宜他了。”
“新闻?什么新闻?”群玉明知故问。
“前段时间啊,科技园那边好像是出了命案,这事呢,本来跟老王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可是就在两天前,来了两个人,一个架着摄像机,一个举着话筒,要采访他。就见老王双手乱挥在那比划一通,脸上一会儿子青一会儿子白的,嘴里振振有词,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那时候我这边正备菜呢,脱不开身,等我挤出来空儿想去凑热闹的时候,来采访的人刚巧走了,我就没赶上趟儿。不过后来啊,我听在我这儿吃饭的客人闲聊说,老王好像成了什么杀人犯的目击证人。从那天起啊,这货就开始拿鼻孔看人了,成天牛气哄哄的。我心想,不就是个目击证人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救了太上老君呢。”
群玉假装不可思议,说:“竟然还有这种事?不过这跟他的生意变好有什么关系?”
“小姑娘,这就是你太外行了。我们开店呢,归根到底就是混个脸熟,混个知名度。顾客只有看见你的店,记住你的店,你的生意才会源源不断。老王这一上电视,连带着他的店也露脸了。有时候,生意好跟不好差的就是这点事——别人能不能看见你。这年头,酒香也怕巷子深喽。”
“原来是这样啊。对了,老板,挨着这处小区东面那几栋楼是什么情况呀,我之前跟几个路人打听,人家都摆摆手不搭理我,这是怎么回事?”
“这回你还真是问对人了。要不是在这儿生活了五年以上的人都不知道这事儿。是这样,以前那片地确实是被开发商买下来要建小区,名字叫荣华锦城,好多人都在那儿交了款,其中就有我一个表哥。但是后来开发商老板卷款跑了,那儿就成了烂尾楼。最近我听说政府好像计划在那片地建一个什么研究中心,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老板,来晚阳春面。”
“来喽!”临近饭点,店里的客人逐渐多起来。老板收拾收拾手里的活儿,将剥好的蒜捧进不锈钢盆里,从小马扎上站起来,扫顺裤子上膝盖处的鼓包,蹭蹭手心里残留的蒜皮,叮嘱群玉:“姑娘,要我说啊,能不去他那咱就不去。要是实在没办法,就骑着驴找马。记住可一定保护好自己啊。我去给客人下面了,你慢吃。”
群玉点头笑笑,说了声谢谢。
群玉利索地吃完面,把账结了,径直走进便利店。
她双手搭在一起,放在胸前,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