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风雅之事
宋小妹,天下谁人不识君?
人们一说起宋小妹,多数还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她做的事,不光离经叛道,还让人们原本安定的生活充满了不安。比如挑唆年轻女子违抗《劝诫令》,劝说被家暴的女子与丈夫合离,跑去六部门口大放厥词,引来官府对清河坊的戒严等等。
目前来说唯二算得上是好事的,那就是当街把刑部侍郎的儿子揍了一顿,在小樊楼生擒活捉了杀人恶魔,果然“恶人自有恶人磨”。能将徐衙内和杀人犯按在地上摩擦的,那就是恶魔中的恶魔,试问其他人敢吗?
不过呢,自从宋小妹被人从钱塘江边捡回来后,好像有所收敛,至少不去骚扰邻里了。被花弄影招入小樊楼之后,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据说挺忙的,没时间在聚众闹事了。
看来,人果然要找点事情来做,才能转移注意力顺带消耗精力啊。
看着几匹布在高金莲手上变成了一件衣服,宋小妹连连鼓掌。她凑近了看,就差拿个放大镜了:呀,开了眼了,原来魏晋时期的杂裾是这样的。
宋小妹搓了搓手,想要去摸摸,却被高金莲阻止道:“手上有汗,别碰!”
乖乖,这是宋小妹第一次见到高金莲严肃起来的样子。哈,别说,还挺可爱的。她要的就是这种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
衣服比约定的日期提前了两天到了冯氏的手中,当冯氏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告诉了宋小妹,很ok啊,客户很满意。
冯氏一穿上,特有那种古画中的韵味。不禁令宋小妹想起了《诗经》中的一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感觉《诗经》中的美人有脸了呢!
“好看吗?”冯氏问道。
“好看。”宋小妹由衷地赞叹。这种衣服就是要高挑的人穿着才好看,腰间一束,胸以下都是腿。
冯氏见宋小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知道她夸的是真心的。便又笑道:“我朝开国初就有文士兴起复古,我们这也算吧?”
哦,对哦。经冯氏这么一说,宋小妹记起宋代兴起的复古风了,文学、书法、绘画、玉器等领域都有涉及,唯独没有时尚这块。那不就是说,自己可以去填补这块的空缺了?
“算,怎么能不算呢?”宋小妹接话道。
冯氏又说道:“我这里有个主意,这衣服我穿着,也只是这样穿穿而已。倒不如办个雅集,以复古为题,召集一些人来。我看,就魏晋之风吧。你看如何?”
宋小妹一听,整个人都要雀跃了。越看越觉得冯氏顺眼,这是什么神仙客户呀,都想到一块儿去了。宋小妹真想扑上去亲亲抱抱举高高,呃,是被举高高。
雅集,存在了千年之久,上可追溯至魏晋时期的兰亭雅集,一群文人雅士在流觞曲水边列坐其次,边喝酒边赋诗,畅谈人生。说白了就是一群有文化、有才气的人,闲来相聚,搞搞各种主题派对。雅集冠以“雅”,非风雅之事,就不能称之为“雅集”。你比如聚众赌博、聚众喝花酒、聚众八卦等等。
宋代则又被称为雅集的“黄金时代”。大大小小的雅集遍地开花,名目也是各种各样。上至皇宫内院,下至黎民百姓,只要你有些文化,便可附庸风雅,以集交友。这也是全民文化水平提高的一种表现。
在宋代,因重视文化教育,使得遍地都是词人。不说王公大臣钟鸣鼎食之家了,就连秦楼楚馆的妓女也会写诗作词,比如名妓严蕊。可以说全民皆文化人。
既然全民皆文化,自然而然“雅集”便成了一种生活常态。就如八百年后,人们经常搞团建办派对一样。同时也从侧面说明了人们开始注重生活的情趣和追求身心的愉悦。
冯氏提议想搞个魏晋风的派对,呃,雅集。以冯氏的圈子来讲,那必定都是有钱人富太太们的圈子啊。到时候,简直就是个大型扩列现场啊,宋小妹感觉嗅到了不少的商机,还有一堆堆银子的味道。
呸,怎么能这样想!不能动不动就掉钱眼里去了。
冯氏是个有文化有品位有素质的富太太,那她的朋友圈估计也都是一群跟她差不多的人。办雅集是为了图个风雅,是为了附和时下流行的复古之风,是为了弘扬传统文化。
宋小妹发现自己似乎有那么一丢丢地变化,以往可以大喊“我缺钱啊,我就是要挣钱啊,我爱钱啊,钱快到我的碗里来啊!”而现如今,却不敢这么直接地说出来。
当你一穷二白的时候,便可以肆无忌惮,因为你不穿鞋,你的诉求别人也未必会当一回事,即人微言轻;但如果你开始涉足一些比你之前要高的圈子,或者开始接触一些对你来说比较重要的人的时候,你就会有所收敛,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有些话就不能说了;到后来,你开始穿鞋了,成了之前你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之后,你深知一个道理,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于是凡事你都会三缄其口,话变少了,是绝对不会让他人知道你具体在想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