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上学(六)
“哎呀,阿源,你怎么舍得让小妹出来了,等会儿太阳可是毒得很呢。”
“在家里憋着也烦闷,出来走一走也好,戴了草帽,没关系的,我们快走吧,一会儿抢不到好地方了。”
“哎呀,可不是,快走快走。”
几人年纪都差不多,都是初中生,相处的比较融洽,冯和村也是一个大村,上千户人家呢,总有一些对付(关系好)的还有不对付的,难免会出现打打闹闹的场面。
果然他们刚到地方,还没有拿出镰刀割草,就看到那几个半大小子坐过来,都不愿意理会,匆匆忙忙低头割草,宋小妹看到河堤上盛开着不少的野花,站起来高兴的摘着。
呃,这里竟然还有一座孤坟,哦,想起来了,爷爷奶奶曾经说过,埋在这里的是一位抗日战争牺牲的大官,具体多大,两人也没有一个概念。
坟墓可能很多年没有人打理,杂草丛生的,好不凄凉,伸手拿出一把锋利的大刀,秋风落叶一般清理了个干干净净的,然后又拿出两株兰花种植在两边。
正在忙忙碌碌的她并没有看到,坟头青烟幻化成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人,浓眉大眼,特别有威严,静静的伫立在那里,默默的看着跪在地上,种植兰花的小丫头。
咦,有阴气!停下动作抬起头看过去,哎呀,很英武的一位军官,对方也诧异的看着她,两人就这么注视着彼此,过了一会儿,对方才开口,声音磁性十足,低沉温和。
“你,你能看到我?”
“嗯,我有天眼。”
“哦,原来如此,我叫曲静琛,第九兵团少将军长,被日本的狙击手射杀,情况紧急就地掩埋,本来是要迁坟的,后来我的身份暴露,就这么不了了之。
多谢你给我整理坟墓,还有你种植的兰花,我都很喜欢,因为一些原因,我虽然投胎转世,但是时不时的还会回来看一看,呃,能不能把我遗
骸带回家。
等我能当家作主的时候过来取回去,有骸骨牵绊那边的身体总是时好时坏的,那边我已经十三岁,生活的家族有些特殊,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多谢了。”
“嗯,我叫宋清卓,冯和村的人,我爸爸也是一位军人,你的要求我答应。”
“大恩大德无以为报,这是我的信物,但凡有差遣我必满足。”
那是一个温润如玉的方章,宋清卓伸手接过来放到手掌里,咦,好凉呀,好像拿着一块冰呢,召唤出香兰,对方更加诧异,然后嘴角绽放出一朵儿淡淡的笑容,消失不见。
吩咐香兰打造一副棺材装殓,放到九黎壶的万丈崖壁上,她看出来对方的不凡,举手之劳而已,予人玫瑰手留香,这种轻描淡写施恩于人的行为,她愿意做。
溜溜达达回到原来的地方,坐下来看着两拨半大小子之间的较量,镰刀挥舞的那么快,小心自己的脚丫子,一点儿都没有自家哥哥那样沉稳老练,左看右看都是自家哥哥最完美。
这片地方很快都被镰刀割完,宋小七站起来看了看,相中一块茂盛的草丛,提着大篮子走过去,蹲下去继续奋斗,很快大筐子里冒尖,并没有善罢甘休。
继续劳动下去,把肥美的青草堆积在大框子旁边,宋小妹想要帮自家哥哥的忙,他使劲摇了摇手,让她在原地坐着就好,不用费劲的下到河堤中央,路滑容易摔跤呢。
麻利的拿起那些青草,三下五除二的编了一条长辫子,压在大框子上面,重复几次辫子都要溢出来,这才善罢甘休,提着大丰收的大框子,来到宋小妹跟前。
“哥,累不累,喝口水吧。”
“不累,白白教的东西真管用,弯腰这么久,都没有什么事儿,卓儿,真神奇。”
“嗯,那哥哥要加油哟,身体棒棒的,可以想干什就干什么。”
“没问题,你还不知道哥吗?永不言弃,没有什么天
才,只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趁着这个时间,我在朗诵一些法文的诗歌,总觉得跟法国人一样,充满了浪漫气息。”
“好,我听着。”
河水流淌的河提上,一阵清脆的男生响起,让那些正在割草的少年们,都停下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向河提最高处,看到一位意气奋发的少年郎,正在声情并茂的朗诵。
“喂,晓峰,阿源这是说的什么鸟语?我怎么听不懂,也不像英文啊。”
冯全生有些疑惑的问道,好歹他也是初中生,学习了两年的英语,可是宋清源吟唱出来的,他可是一头雾水呢,扎着耳朵听还是懵懵懂懂的。
“我也不知道,总共我就知道英语这一种语言,不过,你们没有觉得挺顺耳吗?世界很大,语言多种多样,不知道也没有什么丢人的。”
“那倒是,像我们国家的语言,光方言都有好多种,就是我们自己也不是门门清呢,不说了,我还差一点儿就满了,加紧干活,让阿源把英语读音在跟我讲一遍。”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