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好,不说了。”
过完年,我早早的回校,初十公司那边就要去上班了,爸妈也继续出去打工,我离开的时候笑看妹妹:“这次,终于你当留守儿童了。”
公司离学校不是很远,当时除了杭城总部,是有几个区可以选的,我想着,反正我对杭城也不熟,随便吧,离学校近一点就行,就选了一个离学校不是很远,又有地铁直达的地方。由于刚进公司,一切不熟悉,所以经常会有加班的情况,晚上回到宿舍,还要修改毕业设计,还没毕业,就感觉到生活的忙碌与压力。
宿舍的其他几人都找到了工作,郝哲是周边城市的,回老家了;南隼南下了,说要出去闯一下。只有我和漠风留在杭城,住在宿舍。但是我们两人不是我加班就是他加班,其实在一起的时间也挺少的。
我那天对着漠风调侃:“怪不得那么多人继续考研,学生生活真是惬意啊。”
漠风一个大字躺在床上:“可不嘛,我们宿舍居然没一人考研,也太奇怪了。”
我也躺在床上跟他对话:“我不考是情有可原,你咋也不考呢?”
“考什么啊,又像高三那样拼命一年?早点赚钱他不香吗?”
我只听只笑不发表意见。
“还会偶尔想起叶蓁蓁吗?”
蓁蓁?很久没有听到别人提这个名字了,但我从来没有停止想念,我闭着眼睛,想着她的一颦一笑,想着她深深的酒窝,想着她一蹦一跳的样子,这些,都不会对着我了吧。如果早知今日会有如此想念,我还会将她推开吗?还是会的吧,我做不到谈那种明知没有结果的恋爱,所以,想念又如何,终是上天和我开了一个玩笑。
睁开眼睛,我缓缓回答:“很想。”半天没有回应,看过去,却发现,床那头的人已经在打鼾了,我笑着摇摇头,原来你们都只是好奇而已。
虽然忙碌,但总是会有休息时间,基本上每个周末都会去打一下球,等到毕业搬出去,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多少次,我拿着篮球站在球场上,渴望能再见到那抹身影,哪怕只是一个背影,也能稍解我的相思之苦,但很可惜,蓁蓁彻底从我生命中消失了,就像我拒绝她时所希望的那样,消失的干干净净,不留给我一点反应的空间。
每天上下班经过校门口,看着那棵还没有一片叶子的银杏树,光秃秃的银杏树其实也很漂亮,它的枝干由粗到细,分布均匀,它高大威猛,人们需要仰视才能看到它的全貌,它静静的守在校门口,看遍了这个学校的悲欢离合。不知道如我这般心境的,在这所学校还有多少人,又或者,还有人比我更肝肠寸断。
丝丝倒是经常出现了,她掐准了我每周去打篮球的时间,掐准了我去图书馆的时间,基本上每周我们都会相见,我看着这个和我一样从大山里拼命读书走出来,考进这所985学府的女生,真的不知该说什么。
而她,是那种文静沉稳型的,在这里主要是读书,社交活动很少,朋友很少,可能唯一的期待,就是每周能见一下我。
我曾经也问过自己,和蓁蓁是没有可能了,那我会接受丝丝吗?一个各方面那么匹配而且又喜欢我的女生,我会选择吗?我摇摇头,不会的是吗?
一天晚上在宿舍,漠风见我老是拿着不同的书签看,趁我不注意一把抢过去,我顿时紧张起来:“别闹,给我!”
他抢走的是蓁蓁第一次送我的南天竹书签,没有西湖十景图,但写了“南天竹”三个字,漠风看了半天,说:“看这字迹是女孩子写的,是叶蓁蓁还是你的青梅竹马?”
我懒得回复他,准备抢过来:“快给我!”
漠风见我脸色严肃,一副很急的样子,把书签丢给我,说:“看你这紧张样就知道是叶蓁蓁送的,你知道南天竹的花语是什么吗?
南天竹还有花语吗?我从没听说过,我赶紧拿起手机,网上搜索,上面说南天竹的花语有几个,但其中一个是:日渐浓烈的爱情!我一下子呆住了,这张书签伴我一年多了,我从来没有深层想过。怪不得她要做成书签送给我,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都记不太清了?但是应该是刚认识不久吧,怎么就日渐浓烈的爱情了?
“你为什么认识南天竹?”我问漠风。
“我老家多的是这玩意儿,有什么稀奇的。”漠风一脸不屑。
我怔怔的看着南天竹书签,写下了给蓁蓁的第二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