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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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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销之前,我们还是先将话说清楚。”清风看着他道:“死城蛊宫塌陷,我想你已经发现了。你亲自扮做黑衣人蛰伏在死城,以活人饲蛊,企图继续蛊后的未完的谋划。当年蛊祸事件,清落的死,清裳的病,都是你的杰作。一个屠杀数万百姓,妄图以蛊毒恐惧笼罩天下的刽子手,跟我谈结盟?”

清轩听见这些恍若前生,当时的人与事早已作古,没有人能拿出任何证据,他没有否认的必要。

“是他们自作自受闯入死城,我只不过是顺水推舟。如果不是清裳自不量力关闭蛊宫,我没必要进入清明山庄。”清轩广袖下的十指握紧,这些年来他提起什么都能淡然,唯独清裳与蛊宫是心头难平的刺。

蛊祸的尝试初见成效,这群好事者直接毁了他十数年的心血。而这些他只能深压心底独自消化,没人会在意他少年时的努力与坚辛,他被吞没的十几年光阴变成了一个无底的黑洞,只有不断地向上才能填平心里的不甘。

讽刺的是,现在只有清风,能与他谈起当年的事。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才智与碌碌无为之辈不同,芸芸众生在他眼里如同蝼蚁,却因出身低贱,也只能像蝼蚁一样活着。在死城守着蛊宫的那些年,他与见不得光,爬行在阴暗处的蛊虫有何区别?

可他只能将一切希望寄托在蛊后留下的遗产之上。蛊祸的效果很好,区区几只蛊虫,胜过千军万马。待他再精进控制之术,将蛊虫进献给沐韶凌,助他赢得战争,他就能出人头地。

清裳却毁了他的一切。

清裳活在光里,享受着万众敬仰,那样的日子那样的身份,是自己梦寐以求也得不到的,他曾羡慕过有人抬轿前呼后拥的县城小官,何况是清裳那样的人物。她一介女流之辈竟能如此张扬,占着内境之主的位子。

与清裳成婚之后,他仍然没有放弃蛊毒。他私下在死城饲养一些简单的蛊虫,一直试图再度打开蛊宫,重启针对天下的蛊祸计划,撕下的蛊后医书最后三页成了他手中不可放弃的筹码。可是死城却因为他们三人的闯入而坍塌。

清风是个和他一样聪明的人,他几乎都推断对了,清轩知道自己的否认他不会相信。

“是你毁掉了蛊宫?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吗,和你的皇脉身份有关?”多年来他企图打开蛊宫无果,蛊宫修建在沐桑国皇宫之下,跟皇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蛊宫确实与皇脉有关,你做了这么多年沐桑皇朝的狗,难道没有听主人提起过吗?”

清轩十多年武林盟主,断不会因为一个“狗”字坏了情绪,而是眉目如常,淡然道:“你也是我养了十几年的狗。以前我想要拴紧,既然你挣脱了,那我们可以做一对平等的狗 。”

沐清毓也丝毫不恼,摇头道:“可我只想做人。”

清轩看着他,并不以为清风是在拒绝。他绝不会看错清风,清风和他是同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能舍弃。他赤裸裸地评判哪条路对自己最有益,抛却任何情感或道德的累赘。

他从小就是一个冰雪聪明,懂得舍弃的人。

清风八岁的时候,偷偷养过一只,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清轩没有拆穿,直到三个月后,才给了他一把匕首。那时候身量尚小的跪地求情,求他放了这个伙伴,清轩很满意这样的结果,他冷眼看着清风:“这只鹿给不了你任何东西,但是对我的忠诚可以为你换来一切。”

那只愚蠢的鹿听不懂他的驱逐,依偎在他身边,一双黑色的眼睛极亮。

清风的眼睛却暗了暗,最终还是拿了匕首,在它舔他手心的时候,刺进了小鹿的脖颈。

那天之后,他不再与动物亲近,也没有流露出不满或不甘。是刻意隐藏还是彻底服从,在两年后的坠落崖边,清风给了他答案。

清风接触过清染,清轩不是不知道。或许是物伤其类,清风给过那个小孩儿不少爱护。

就当她是第二只小鹿吧,清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清风看清忤逆自己是什么下场,也让他们相处三年,让他爱她护她最后亲手杀了她。

他们没等到三年。两年后有死士攻打清明山,在赵端杀死清染之时,他知道清风在看着。

他看见了窗外的身影,看见清风抱起将死的清染,跑到了崖边。坠落崖边,火海之上,清风紧紧握着那只悬空的手,自己就负手站在他身后。

他知道清风看见了自己,也看懂了自己的意思,要么救她,要么一起死。

僵持片刻,清轩看见他松了手,目送那截着火的尸体落入烈红,而后转身,跪在了自己面前。

很快,攻打落幕,那战后来,清风参与了打扫战场,他在崖下背出了一具烧成一团的童尸,很听话地承认了尸体的身份——焦尸手骨上的镯子是他送给清染的。清轩并没有为难他,任由他将那具尸体埋进了清明陵园里。

那件事从此做结,谁也没有再提。清轩宣布清明山庄故主之女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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