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杀死我自己
车恰好停下。
“请。”薄暮说。
这一段与她邀请林景宜时的场面重叠。那个夜晚的结局无非是一出喜剧,林景宜最后赶上了那场演奏会,并见了那位演奏家一面。
结束后两人没坐直升机回程,林家派来的车停在不远处。林景宜望着港城的夜色,冲她讲一句粤语。大概是故意的,毕竟林景宜明明知道她不懂粤语。
这一出回忆才让她发觉有些片段模糊掉,她已经不大能够记起林景宜的脸,甚至于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她在琴房不怎么离手的小提琴。
可惜,后来薄暮没机会再见到林景宜,因为她一直没抽出空再访港城。她动过这个念头,但时间跑得很快,这种念头来不及追,就被远远甩在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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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跟在薄暮身后下车,他庆幸话题到这里就终止,他没有心思听到更多,再往深处去想。
薄暮环顾佛罗伦萨一排排的建筑。
薄暮很早之前对佛罗伦萨抱有过幻想。
确诊的那一天,她试图浏览过与司汤达综合症相关的每一处字句,知道司汤达综合症又叫佛罗伦萨综合症。本着这一点相似性,她阅读关于佛罗伦萨的书籍,在字里行间拼凑佛罗伦萨的痕迹。
但是,与其说她是对佛罗伦萨抱有一丝幻想,不如说她是对自己心存好奇。
她对神秘感天然地追逐,却又不想过早揭开佛罗伦萨的面纱。她把佛罗伦萨当成一种象征,因此在几年前,她得到申请佛罗伦萨美术学院的机会时,转身选择了另一所学校。
她这时候才记起来身边的余晖。
“余晖。”薄暮说。
“嗯?”余晖跟着她的脚步走,他的目光凝滞在街边的建筑上。
这里的建筑比巴黎有规矩,至少不会转几个弯就误入未知的小巷,也不会歪七扭八地绕了几回却回到原地。
“你记得我说过我不是第一次来巴黎。”
“我记得。”
“如果你对巴黎有一定的了解,也许你听说过我本科就读的学校。”薄暮没打算设置悬念,连让余晖停下作答的时间都没给,就直接说出来,“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
巴黎美院。
街边的一座建筑上排布一行绿色瓷砖,色泽如翡翠,乍一望过去又像一排排齐整的牙齿,只有颜色不大对劲。
“有的地方适合一直活在想象里。”薄暮说。
余晖也表现出同感:“我第一次到巴黎的感觉类似。”
薄暮开始疑惑:“你第一次到巴黎是什么时候?”
“不久。也就几个月之前。”这回轮到余晖陷入回忆。他不大爱好回忆过去,谈及这件事时思绪也只是飘飞出去几秒,很快又回过神。
“我记得你和我说过。巴黎是自由、古典、沉没。”
“当然。”余晖点点头表示赞同,“这不是我的初印象。”
不等薄暮发问,他接着说:“我对巴黎的初始印象不算太好,你知道的,有一些对巴黎的介绍着重描写了巴黎的环境——”
他停顿,因为他知道薄暮和他想到一样的事情。
“街上的垃圾确实超出我的承受范围。”薄暮勾起一边唇角,耸耸肩,“度过适应期之后,觉得也还好。”
又或许是因为巴黎十六区确实要比其他区域来得干净些。
“还有鸽子。”
薄暮用左手上下摩挲着自己的右手臂:“巴黎的鸽子……”话语未完,彼此相视一笑,都心知肚明地不再开口。
巴黎的鸽子嚣张跋扈,恶劣程度堪比海上的海鸥。更不要提这些鸽子长得圆滚滚,被撞到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你的大学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余晖问。
薄暮回答过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很值得拿来一提的地方。她笑笑,刚想回答“和平时的大学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回想到他在巴黎说过一句“我休学了”,她果断敛起笑闭上嘴,在心里反思自己的失礼,并试图抓取几个有趣的细节进行分享,免得让这个话题沉重下去。
“你想询问我的过去,对吗?”薄暮很少见到余晖的目光柔和下去的样子,但这回他的眼神变成柔软的毯子。这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清清楚楚倒影出轮廓。薄暮就着正好的日光重新观察他的眼睛。
之前在挪威的判断有误,他的眼睛不是纯黑色,只是他的眼睛颜色太过偏深,加上光线昏暗,所以薄暮才会误认为这是黑色。
有点遗憾,毕竟薄暮至今也没见过纯黑色的眼睛。
“也许你想听听看。”心里有个声音逼迫他说出来,把所有都展示出来。可他仍有畏缩。
她会有什么反应?
薄暮犹疑:“也许我不应该听。如果你觉得为难的话。”
余晖今天身上却是带了几斤反骨:“你不听才会让我为难。就